中国古代文化常识训练科举制度

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训练科举制度

1.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2.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历代主要科举称谓

孝廉 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 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

贡士 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进士 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 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 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 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 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解元 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会元 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贡 生 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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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4.如何评价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好处是: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

弊在于: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5.关于中国古代历史的科举制度的问题

科举:

1:将选人才的权利从地方中夺回,加强中央集权。

2:将考试和选官结合起来,提高了官员素质。

3:打破了门第观念,冲破了原来的名门、仕家、大族对官职的垄断,扩大了选官范围,加快了官员的更新,巩固了皇权的统治。

4:增强了人才选拔的竞争性,有利于人才流动,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的繁荣;更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

监察: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 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 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 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 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

可见科举选官制度与监察谏议制度为官僚的选举产生以及对官僚的监督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其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间接的巩固皇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繁荣安定。

6.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1、要点:科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文化的影响。

诚然,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同样,我们评判科举制度也是一分为二,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通过科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

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明清时实行八股取士,严重束缚应考者,使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2、详情:追溯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种熠熠发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科举制度。

科举文化博大精深。 中国是一个科举大国,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在中国历史上承负着整合传统社会生活并维系社会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的功能。

它对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思想、教育、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运行均起到枢纽与调节作用。这种制度创立于隋代,完善于唐,发展于宋,中落于元,鼎盛于明,终结于清。

100年在中国文明史上不过短短一瞬,但科举的施行历史却超过1300年。 以科举为核心的教育制度与精英选拔制度,既是维系社会精英与政治精英相互依存关系的纽带,也是维系社会个阶层对君主、儒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权威效忠的基础。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科举制度与以前的各种人才选拔制度最大的不同,也使得它在最大范围内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贤能志士。

它的确立似乎为那些出生贫寒的人指明了一盏明灯,为他们带来了终有一天将飞黄腾达的美好希望。科举制的发明,最大限度摒除了权力的干扰,保证了官员选拔的公正、公平。

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

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科举制度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

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同时,也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特别是在科举制度日趋完善的宋朝,历代皇帝几乎都以奖掖孤寒、抑制势家自诩,采取了特别举措限制“贵家”子弟,这客观上给了平民子弟更容易崭露头角的机会。

宋朝不但出现了“平民”状元的现象,而且很多普通百姓子弟通过科举改变了自身及其家庭的命运。 然而,科举不是一个单纯的考试制度,它一直在发挥着无形的综合能力,将文化、社会、经济诸领域与政治权力的结构紧密的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多面互动的整体。

科举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因为通过科举可以取得名位,一般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都强烈要求进学读书。

科举制度的产生在客观上推动了封建教育的发展。科举考试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这对于结束魏晋以来学校教育所流行的清谈学风和玄虚思想,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对于造成当时出现的所谓“五尺童子耻于不闻文墨”的风气,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科举制度促进了传统儒学文化的传承与普及带动了民间社会崇尚人文、教育。其对于国内民族文化融合、社会整合以及国家统一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它推动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及书法艺术的发展。

同时,科举对民俗文化也有重大影响,对文化习俗的流行具有自发性,有的科举甚至转化为民俗。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

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

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

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

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

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

7.科举制与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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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的一般情况看,一项政治制度能够在一定的社会中得到确立,并能长久地被予以实施贯彻,该制度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性,有其繁荣人类文化成果的积极一面。科举制度的合理性、进步性、积极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与察举、九品中正制相比,避免了人的主观作用,淡化了门第、家世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由于读书人有了一条读书、考试、作官的三位一体的仕进之路,缓解了中小地主不能进入仕途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不禁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其次,隋唐以后,特别是宋、明、清等朝代,通过科举制度,把原来分散的选官权力完全收归中央,设专门的机构负责考试,又设机构负责中第者的任用,这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保证社会安定是极为必要的。宋以后各代,再无地方割据局面出现,且经济、文化多出现盛世,可见其积极意义。

再次,科举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历代科举考试都比较重视文学诗赋,宋代还曾专设词科,而且历代各级考试几乎都设有一场科考,规定必须有诗赋一首,都刺激了人们在诗词上大下工夫。无疑科举起了推动作用。

最后,科举制度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隋唐以前,学校尤其是基层学校一直处于零散杂乱的状态。而隋唐以后,特别是明清,把学校与科举考试紧密地集合起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网络化学校教育体系,促进了古代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使封建统治者得以系统地培养符合自己统治所需要的官吏和知识分子。

很明显,科举制度的弊端是伴随着它本身的产生而产生的,而且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而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

首先,科举制度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科考上来,人的聪明才智全部用来应付各种考试,因此有人曾写诗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特别是明清时,科考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的途径,更使人们成为应付科举考试的机器。而到明清时则专以四书五经为其考试内容,又规定了八股文为专门的科考文式,使读书人一味地读死书死读书,根本忽视实际才能的培养,成了一批可怜的书虫。科考中了以后也只能是封建统治者的奴仆。

其次,科举制度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束缚了人的发展,使人们耽溺于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之中,形成了不务实际的社会风气,而这些却实现了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思想的大一统。但这种思想上的大一统却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越来越落后了。当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用大炮轰开了中国大门时,人们才从浑浑噩噩中惊醒,才发现世界上除了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人们开始认识到科举考试的危害,并群起而攻之,开始要求废除这一误人误国的科举制度。1905年,在全国的声讨中,清朝被迫宣布废除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