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调研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
一级调研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
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一级调研员并非职务,而是职级。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其中指出: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中文名一级调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级
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是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资格。
参考资料1.“80后”县委书记将晋升 曾是北大学生会(图)·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