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典故)

埋儿奉母典故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郭巨,晋代隆虑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中文名

埋儿奉母

主人公

郭巨

时间

晋代

地点

晋代隆虑

精神

孝道

别名

为母埋儿、郭巨埋儿

相关典故

埋儿奉母:郭巨,晋代隆虑人,一说河内温县人。父亲死后,自己独取母亲供养。郭巨担心,养这孩子会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把孩子埋掉,当他们挖到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

基本简介

埋儿奉母,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着《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这是二十四孝的其中一个故事,忆百孝心网记录了详细的二十四孝故事,其中也包括这个故事。

相关评论

有诗赞曰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二十四孝图》

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图》,前有纪常郑绩序,就说:

“……况迩来世风日下,沿习浇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且择古人投炉。埋儿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肠为损亲遗体。殊未审孝只在乎心,不在乎迹。尽孝无定形,行孝无定事。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难泥古之事。因此时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异,求其所以尽孝之心则一也。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故孔门问孝,所答何尝有同然乎?……”则同治年间就有人以埋儿等事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后记》

广告争议

变味广告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2014年10月,六安市解放中路的路边,安装了不少公益广告的广告牌。牌子上讲的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并且都配有插图,包含“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是其中一个广告牌,“埋儿奉母”让不少市民,看着不舒服。

客观评价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诸如古代优秀的诗歌和散文、经典文献,都是民族文化基因的载体,但必须清楚地看到,文化基因也是有好有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一些糟粕性的东西,有一些已经过时,与当代精神不相符的内容。如东莞“女德班”宣扬的女德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如六安街头公益广告“埋儿奉母”宣扬的是愚孝,是和当代法治精神相抵触的。

二十四孝里面有一些和今天的伦理观、价值观,不相适应的东西,就不能去宣传、去强调。特别在公益广告里面,要尽量少出现这种东西。

参考资料

1.二十四孝故事:埋儿奉母的故事及评价·博学网

关键词:埋儿奉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