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湖北省武汉市技术开发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湖北省武汉市技术开发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简称东湖高新区,又称中国光谷、简称光谷,于1988年创建成立,是中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等。

中文名

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理位置

长江中游、江汉平原东部

别称

光谷

下辖地区

8个街道

面积

518.06平方公里

人口

39.6万(2012年)

电话区码

027

车牌代码

鄂A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所属地区

华中地区,湖北省

批准时间

1991年国务院批准国家级高新区

相关政策

关于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条本政策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从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的企业。积极支持具有代表性的应用场景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放和示范应用。

第二条东湖高新区每年设立不低于5亿元的“硬核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硬核科技”产业专项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人才培养、场景应用示范和产业集群发展。 第三条政策主要支持方向: (一)基础软件研发。聚焦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安全软件、工业软件等基础软件研发。 (二)拓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智慧医疗等场景,支持脑科学、计算机视觉、语音语义识别、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智能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 (三)半导体集成电路。通信电子、智能终端、汽车电子等消费电子以及量子通信、信息安全、健康医疗、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物联网等领域市场需求大的集成电路产品。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光芯片,MEMS(微机电系统),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功率半导体器件,红外、激光半导体器件等特种半导体器件,半导体智能检测设备,IP及EDA软件。 本政策支持对象企业未做特殊说明的,均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内的企业。 第四条支持“硬核科技”创业源头。对成立时间5年以内的“新四军”创业企业,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拥有Ⅰ类知识产权,正常开展业务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创业企业发展,连续3年给予企业年销售收入5%的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五条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在高新区开展投资。鼓励投资机构在高新区设立主要投资于区内“硬核科技”企业的基金,支持高新区国有投资平台、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基金的发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按比例参与设立。对获得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项目实际投资额(单个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的机构,对管理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第六条支持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企业引进“高精尖缺”技术管理人才,对年度个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于8万元的人才,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支持,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理工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5万元和8万元的落户补助,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推动新技术和新模式应用。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且年度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下同)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年度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且年度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8%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 第八条支持企业扩产发展。对购买用于研发生产的核心关键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鼓励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条择优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项目。对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应用项目,经评估后,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30%的标准进行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支持金额。 第十条支持细分领域领先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或者总投资超过3亿元的项目(不包括土地、建设等投入),按照重大产业项目“一事一议”的方式,在人才引进、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户、生产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因本政策享受各类补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和实施。[2]

参考资料

1.走进光谷·中国光谷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光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