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获得定罪的手段)

刑讯获得定罪的手段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审判中,用刑具对受审的人进行肉体折磨,以此强取口供作为定罪的证据,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刑讯。奴隶社会时期的刑讯由于史料缺乏,现在还不清楚,但秦朝的刑讯即“榜掠”已经比较明确。李斯就是被赵高用“榜掠”逼供被迫认罪的。到了汉代,刑讯已经制度化。

中文名

刑讯

拼音

xingxun

类型

审判制度

制度化时间

汉代

刑罚案例

竹书夹身

受刑者双手被铐起并固定住,将竹板编织成的书袄围绕在受刑者胸部至腹部,由酷吏转动连接在书袄两侧的绳索,以收缩之力辗压受刑者身体,施刑过后看不出痕迹,但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2]

参考资料

1.刑讯·词典网

2.极其残忍!盘点中国唐朝恐怖十大酷刑·纵观历史网

关键词: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