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单位)

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单位

环境监测站指可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水和废水”监测、“噪声”监测、“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辐射”监测等报告的单位。一般环境监测站应具备省级计量认证资格,国家级环境监测站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中文名

环境监测站

监测内容

生态环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于1979年底由国家批准建设,1980年正式组建,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总站现有编制190人,目前在编178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为总顾问,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74.6%,45岁以下年轻职工占77%,在职党员占72%。内设二级机构20个。[1]

参考资料

1.总站简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关键词: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