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理论分支与学说)

公共选择理论理论分支与学说

公共选择理论(TheoryofPublicChoice)是当代经济学领域中一个相对较新的理论分支与学说;它帮助人们理解和加深对公共产品、公共权力、公共选择等核心概念的认识

中文名

公共选择理论

外文名

Public choice theory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应用:

公共选择理论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意义,在中国目前的转型经济社会中,涉及到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反腐败的制度设计、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公共政策设计和改革,都需要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思维出发,进行深入考察、分析和再设计,以力图追求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目标。

知名影响

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家

最早将公共选择理论套用至研究政府管制上的经济学家包括了乔治·斯蒂格勒(1971)和SamPeltzman(1976)。WilliamNiskanen则通常被视为是公共选择理论在研究官僚上的创始人。

一些知名的公共选择理论学家还曾获颁诺贝尔经济学奖,包括了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1986)、乔治·斯蒂格勒(1982)、盖瑞·贝克(1992)。其中,布坎南还是世界公认的公共决策研究领域的先驱者,所谓公共决策即为通过当选领导人和官僚的个人利益透析政府上层如何进行决策。[1]除此之外,VernonSmith(2002)也曾在1988年至1990年间担任公共选择社会的。福利经济学家阿马蒂亚·库马尔·森曾以一个故事讽刺公共选择理论:有一个外地人问请问到火车站怎么走?当然,本地人一边说一边指向相反的方向,邮局正好在那里。您能顺路帮我发封信吗?当然,外地人一边回答,一边想着打开信封,看看里面有没有值得偷的东西。(不过实际上库马尔·森也参与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例如他的CollectiveChoiceandSocialWelfare一书。)

参考资料

1.公共选择理论之父、诺奖得主布坎南去世·腾讯网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