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的别称)
自愿连锁经营是传销的别称。又名“特殊连锁经营业”、“自由连锁经营业”,部分地区称之为“1040阳光工程”、“民间互助理财”、“民间合伙私募”、“纯资本运作”等。叫法不一,但本质一样,均是以五级三晋制为工具,从事着通过不断邀约、发展身边人际圈中亲朋友好为下线,从而达到财富倍增的目的。所谓自愿,是指在自愿连锁经营的考察、从事阶段不限制人身自由,完全出自参与者自己主观选择。正是由于自愿连锁经营的特殊性,在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媒体的宏观调控中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是一个三三倍增的模式。从事者利用这个模式来盈利。行业里运用的是五级三晋制的模式来操作的。什么是五级呢;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共五个级别三晋;就是老总上面还有三个台阶,你600份上总,只不过是在第一代老总的位置,你必须经历二代、三代、四代,最后才可以出局!所以说这是个很遥远的梦,不是那么简单的。
中文名自愿连锁经营
传销
传销
入门资格
交69800元,承诺1040万。实则无限拉下线的骗局。
传统的传销
骗来新人
对新进人员限制人生自由
叫新进人员打电话让家里人汇钱
新型传销
告知做赚钱生意
变个说法: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通过银行“钱生钱”
回家弄钱再来交钱加入
警方对传销人员进行教育
淮安清浦警方2012年4月15日的一次突击行动让来淮安创业的安徽男子程平如梦初醒:原来他哥哥介绍给他的所谓服装生意是个幌子,他参加的是一个“自愿连锁经营业”的非法传销团伙。扬子晚报记者昨从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获悉,该团伙中的周兵等4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2年5月23日被依法批捕,而程平兄弟等300余人分别被取保候审、劳动教养以及遣送回家。
据介绍,与以往非法传销不同的是,这个团伙不实行集中住宿和集中授课。从1998年至今,该组织不断壮大,参与人员涉及安徽、浙江、河南、广东、江苏、湖北等十多个省份。该团伙中最高领导者周兵等人已非法获利100多万元。
走投无路想到举报,300多人传销团伙被一锅端
2012年3月15日下午,中年男子王某来到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报警称,他2012年初向一“自愿连锁经营业”组织交了69800元,准备做服装生意,后来他发觉该组织的经营模式类似于非法传销,他想退钱多次遭到拒绝,走投无路想到了报警。
经过一个月的缜密调查,民警发现该传销组织涉案人员竟有300余人。为了确保没有漏网之鱼,2012年4月15日,警方动用大量警力统一行动,将该团伙300余人一举抓获。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清浦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5名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于2012年5月23日批准逮捕48名犯罪嫌疑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许多犯罪嫌疑人是一家三口都在搞传销,由于入会钱较多,他们的钱往往是从银行贷款或借高利贷来的。由于新进人员的钱是直接打到上层阶层人的银行卡上,他们之间都互相不认识,交的钱其实都被高级经理以上领导人按比例分了,根本没有投资。下层人员根本不知道钱的去向,当检察官审查他们时,绝大多数人还在做着发财梦。
组织严密,每个城市设一名“区长”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种名为“自愿连锁经营业”的非法传销组织,最早于1998年在湖南长沙发展而来,当该组织达万余人后,由于人员过多,2010年12月部分搬迁至无锡,在无锡发展达千余人后,又于2011年10月部分搬迁至淮安发展新成员。
据介绍,“自愿连锁经营业”组织在每个城市设有“区长”一职,下设上、中、下三层管理层,上层为总监管理层,中层为大总管管理层,下层为小组总管管理层,每层分教育(能力)、自律、配合、产品(申购)等,称为“五大窗口”管理模式。该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即持有1-2股是实习级,持有3-9股是组长级,持有10-64股是主任级,持有65-599股是经理级,持有600股以上是高级经理,三阶制指的是“主任”、“经理”、“高级经理”这三个阶制。当发展的下线发展到两条下线各有四个高级经理,可以累计拿到1040万元的提成奖金。
愿者上钩,经营模式与以往传销大不同
与以往非法传销发展成员时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不同,“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发展的成员都是“自愿”上钩的,如程军在发展下线时,打电话给安徽老家的弟弟程平,说在淮安做生意很赚钱,等弟弟来到淮安后,又说他做的生意叫资本运作,就是把钱聚集到一起,然后投资到银行,利用银行搞资本运作,通过银行24小时不停地流转,产生巨大的收益,和炒股票、买保险一样,就是钱生钱的生意。弟弟听说是通过银行钱生钱,心想肯定是合法的,便回安徽老家从银行贷了3万元款,兴高采烈地自愿加入了该组织。
另外该组织不实行集中住宿和集中授课,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规定每3至4人租住一户小区民房,授课时人数不准
超过6人。为防止公安机关打击,他们对新进人员实行模拟应答训练。所有这些都与传统的传销组织对新进人员限制人生自由、叫新进人员打电话让家里人汇钱不同,所以他们把该组织命名为“自愿连锁经营业”。(文中人物系化名)。
“入门资格”
“自愿连锁经营业”于1998年诞生在湖南长沙,当时只要交纳1股3800元(含500元服装费)就可以参加这个组织,到2010年发展到无锡时,必须要交纳21股总计69800元(每股3300元,500元服装费),才能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当然开始入会时,不一定要交齐21股,但必须交足69800元才有资格发展下线。据犯罪嫌疑人周兵交待,他们计划在2012年年底,将入会资格提高到198500元。
问答训练
(应对民警)
问:你们几个是在开会,搞传销吗?
答:不是,我们几个是朋友在聊天。
问:你在这边干什么工作?
答:我刚从安徽过来,在这边工地上打工。
问:你有暂住证吗?
答:刚过来时间不长,正准备办呢,暂住朋友家等。
新闻报道二
《“自愿连锁经营”实为传销新花样 3位老总自首》——摘自中国新闻网2014年03月18日报道
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的幌子,郑某等3人从无锡来到溧阳发展下线,人数达60余人。溧阳市法院对一起非法传销案进行公开审理,郑某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年不等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9月19日晚,郑某、刑某、刑某某等人到溧阳公安局自首,称自己加入了非法传销组织,并通过发展下线方式,成为这个组织的上层领导。
该传销组织对外宣称是“1040工程的自愿连锁组织”,并将其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谎言:是国家给政策、暗中扶持,政府重点保护的试点项目。
传销组织按照不同业绩将传销人员分为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大老总5个级别;同时拥有自己的口号和经营管理模式。想要加入“自愿连锁经营”,参加人需以3300元/份的价格购买入会份额,成为会员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得高额返利的模式运行,当一名传销人员手上发展到29个下线,发展600份额,就可以达到老总级别。当发展到10个老总级别时,会员便可以拿着1040万元的回报脱离组织。
图为被警局遣散的传销人员与传统传销“骗新人、限制人身自由、叫家人汇钱”等手段不同,“自愿连锁经营”采取的是以“购买份额”多少来决定成
员“地位”的模式发展下线。据警方分析,“自愿连锁销售”的传销手段更隐蔽,但也脱离不了“拉人头”的特点。
“我在无锡干绿化工程,这可是一个好项目,回报率很大,要不要跟我一起干啊?”2011年下半年,郑某接到表弟电话,听说表弟在无锡挣了大钱,怀揣着发财梦的郑某从溧阳兴冲冲地赶到无锡。到达后,才知表弟从事的是“国家支持项目”。
听完表弟的讲述,郑某立即拍板:以3300元/份的价格,购买了21份额,并交了500元服装费,获得了加入该组织的资格。在加入该组织后,郑某开始积极拉拢起身边的人,小舅子刑某和小姨子刑某某。
该组织的培训摒弃了传统传销的统一授课模式,采用的是到老会员家中聊天的方式,由老会员介绍组织运营模式和返利方式。一般经“洗脑”后,会员便可以自由发展下线。
当无锡某小区发展到1000人左右时,郑某等感觉已经发展饱和,于是便回老家溧阳,2012年初至案发前,郑某等3人在溧阳市天目星城一带继续从事“资本运作”的传销活动,并发展新一批下线。
郑某、刑某、刑某某在不断发展下线和收取参加者费用中,均已升至该组织老总级别。当3人发展为老总级别时才发现:原来1040万元是遥不可及的梦,为了早日脱离这个组织,3人想到了自首。
庞氏骗局快讯获悉,9月5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瑶海区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合肥“连锁经营”传销头目顾学军非法获利8万元,被其挥霍殆尽。[1]
参考资料1.合肥“连锁经营”传销老总被下线控制,非法获利8万元被挥霍殆尽·中国反传销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