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权力方式)

行权权力方式

行权是指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如果你手中有100股甲股票的认购权证,行权日是8月1日。行权价格是5元。就是说,到8月1日这天,你有资格用5元/股的价格买该股票100股。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8元,别人买100股要花800元,而你这天则可以用500元就买100股,假如当初你买入权证时每股权证0.50元,那么你一共花了550元,你当然合算了。如果你真买,这个行为就叫行权。

中文名

行权

别名

权力方式

词条

(1).改变常规,权宜行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 唐 李翱 《帝王所尚问》:“是文与忠、敬,皆非帝王之所尚,乃帝王之所以合变而行权者也。” 明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公(袁可立)又疏请行权怀远,谓‘奴方欲西寇,当令倧犄角用命,戮力殄扫,以盖前衍。’” 清 蒋士铨 《桂枝霜·完忠》:“保骨肉,行权可矣!”

(2).使用势力。《汉书·游侠传·郭解》:“ 解 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 解 不知,此辠甚于 解 知杀之。当大逆无道。”

行权分类

行权

根据行权价和正股市场价格的关系,权证可以分为价内证、价外证和平价证三类。当正股价格高于、低于或等于行权价格时,对认购证来说,可分别称其为价内、价外或平价证;对认沽证来说,则分别称其为价外、价内或平价证。

结算方式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即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

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的现金。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比较

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行权价格:也称行使价,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行权比例: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

行权日期:指权证可以进行行权的日期,包括行权起始日和行权截止日。

存续期限:指权证所存在的期限,权证到期即终止交易。投资者须及时关注和了解权证的存续期限,以避免到期没有卖出权证或没有行权从而遭受损失。目前交易所规定权证的存续期限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1]

参考资料

1.沈阳:发现违规行为可自动终止行权程序·人民网

关键词: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