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汉语汉字)
焚(拼音:fén)是汉语常用字,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焚的古字形像树林燃起大火,本义是用火烧林木或草,上古焚烧林木是为了田猎。引申泛指烧。
《说文解字》焚作燓,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又将字头改为焚。
中文名焚
fén
火
SSOU
DDF
FFUO
一级(2568)
上平十二文
ㄈㄣˊ
4+8
会意字
合体字,上下结构
炃、㷊、燌、燓、燔
基本区-711A
44809
说文解字
【卷十】【火部】附袁切(fén)
烧田①也。从火、棥,棥亦声。
【注释】①烧田:王筠《说文解字句读》:“谓烧宿艸以田猎也。”[2]
说文解字注
烧田也。从火林。
注:各本篆作樊,解作从火棥,棥亦声。今正。按《玉篇》《广韵》有焚无燓。焚,符分切。至《集韵》《类篇》乃合焚燓为一字。而《集韵·廿二元》固单出燓字,符袁切。窃谓棥声在十四部。焚声在十三部。份古文作彬,解云焚省声。是许书当有焚字。况经传焚字不可枚举,而未见有燓,知火部燓即焚之譌(同“讹”)。《玄应书》引《说文》:焚,烧田也。字从火,烧林意也,凡四见。然则唐初本有焚无燓,不独《篇》《韵》可证也。
康熙字典
【巳集中】【火字部】焚 ·康熙笔画:12 ·部外笔画:8
烧。 【组词】:「玩火自焚」、「忧心如焚」。《春秋.桓公七年》:「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3]
古文:燔《广韵》《集韵》《韵会》《正韵》并符分切,音汾。《玉篇》:烧也。《集韵》:火灼物也。《书·胤征》:玉石俱焚。《易·离卦》:焚如。《春秋·桓七年》:焚咸丘。注:焚,火田也。《礼·月令》:仲春毋焚山林。
又《集韵》:方问切,音奋。《左传·襄二十四年》:象有齿,以焚其身。注:杜预曰:焚,毙也。服虔曰:焚,读曰偾僵也。《集韵》:本亦作偾。
又叶汾沿切。《郭璞炎山赞》:木含阳精,气结则焚,理其微乎,其妙在传。
又叶符筠切。曹植文:季嗣不维,网漏于秦,崩乐灭学,儒坑礼焚。《说文》:本作燓。《集韵》:或作炃燌。
方言集汇
粤语:fan4
客家话:[陆丰腔]fun3[宝安腔]fun2[台湾四县腔]fun2[梅县腔]fun2[沙头角腔]fun2[客语拼音字汇]fun2fun4[海陆丰腔]fun2[东莞腔]fun2[客英字典]fun2[1]
参考资料
1.焚·新华字典
2.焚·汉典
3.焚·辞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