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承担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工作)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授权与认可,依法开展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以公正的第三方身份承担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工作:主要对火灾报警、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消防车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对灭火剂、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产品实施型式认可;并对“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进行日常管理。
中文名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China Certification Center for Fire Products of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事业单位
被国家认监委提出严厉批评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因未按时提交2008年年度报告,几经催办后仍未提交年度报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提出严厉批评,同时将机构完成年度报告的情况作为对机构的评价内容记入档案。
以下为通告原文(节选):
有9家机构几经催办至今未提交年度报告,这些机构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康居认证中心、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云南普洱茶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劳氏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凯码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上海联广认证有限公司、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北京知识安全工程中心。国家认监委对上述机构提出严厉批评,同时将机构完成年度报告的情况作为对机构的评价内容记入档案。[1]
组织机构
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中心下设综合管理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技术监督部、工厂检查管理部、财务部、档案管理室、消防产品公共信息服务部、内部审计组;为正确实施认证、技术鉴定的专业评定工作,设立技术评定委员会及负责日常工作的秘书处;为切实保证中心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设立由与消防产品认证有利害关系的各方代表组成的公正性保障委员会。中心的办公设施及人力资源完全适应和满足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及消防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需要。
基本业务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以公正的第三方身份承担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工作:主要对火灾报警、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消防车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对灭火剂、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产品实施型式认可;并对“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进行日常管理。
中心将消防产品检验工作,分包给已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按有关规定对其承担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实施监督。
中心始终恪守"客户至上、诚信第一"的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承诺,贯彻"依法执业、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规范、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消防安全,向社会各界提供客观、及时、准确的消防产品合格评定结论。
参考资料1.关于2008年认证、认证培训机构年度报告审议情况的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