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指示牌离地面多高(安全出口正确安装高度)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又名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主要用于各类建筑物,如大型购物中心、博览中心、会议中心、博物馆、医院、体育场馆、大型酒店、地铁、机场、高铁站、学校、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等。


在发生火灾等灾难性突发事件时,以外部信息为依据,根据预设的避烟避险疏散方案,进行局部疏散路径优化调整,为建筑内的人员疏散提供更安全、准确、迅速的疏散指引。今天分享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相关内容。


安全出口指示牌离地面多高(安全出口正确安装高度)

系统概述:这种新型的动态疏散引导理念突破了传统的静态就近指引的引导疏散方案。


(1)集中维护管理 系统具有实时在线巡检功能,并显示所有终端灯具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


(2)智能动态疏散 为了做到“安全、准确、迅速”的逃生,必须引入动态疏散的理念。 系统根据建筑着火发生点,自动执行相应疏散预案,调整应急指示标志灯具的方向及状态,迅速引导现场人员快速逃生。


控制对象: 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电源、分配电装置、应急标志灯具、应急照明灯具。


一、系统分类

(1)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说明:应急照明配电箱,是指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指由蓄电池储能,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电源装置。


安全出口指示牌离地面多高(安全出口正确安装高度)

(4)集中控制和非集中控制的区别:集中控制的是有一个控制器,配电箱输出端先输入到集中控制器,然后在输出到灯具,非集中控制型就是配电箱直接输出到灯具,其区别在于有没有集中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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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疏散照明设置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三、灯光疏散指示标识设置

(1)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该设在:


①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②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③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④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⑤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⑥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①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②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③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⑤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⑥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四、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1)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②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③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安全出口指示牌离地面多高(安全出口正确安装高度)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3)照明灯应采用多点,均匀布置方式,建、构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五、时间要求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5h;


②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²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m²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1.0h;


③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0.5h。


但是消防应急照明的产品国家规范要求是不少于90分钟,不低于标称。


(2)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六、维护管理

应按下表规定的检查项目、数量对系统部件的功能、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