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负责劳动监察的政府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中文名

劳动监察大队

隶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2]

参考资料

1.劳动保障监察局机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关键词: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