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春华(十九大代表)
段春华,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河北容城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天津行政学院院长(兼)。
中文名段春华
中国
民族汉族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南开大学
河北容城县
男
1959年10月
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曾任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团委干部、副书记、书记。
1992年04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
1996年01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兼任天津市青联副;
1997年05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
2001年12月,任中共宁河县委书记(正局级);
2006年03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委副书记、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7年0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4年0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市总工会;
2014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4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01—2015.02,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02—2015.07,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5.07—2015.12,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天津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5.12—,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天津行政学院院长(兼)。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递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
任免信息
2014年2月28日,天津市总工会举行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春华为市总工会。
2014年11月4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段春华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1月26日,天津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应邀出席并讲话。据悉,这是段春华首次以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身份在媒体上公开亮相。
2015年4月2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出任主任。
2017年5月26日,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段春华为市委常委。
2017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段春华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主管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物价)、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编制、政府法制、行政审批管理、商务、旅游、口岸服务、合作交流、外事、涉港澳台事务、侨务、大型活动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审计、联系部队工作。
参考资料1.段春华简历·人民网
2.十九大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