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宇(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刘新宇,男,汉族,重庆奉节人,1957年10月生,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厅局长级)。
中文名刘新宇
中国
民族汉族
1957年10月日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男
重庆奉节
人物履历
刘新宇1975.06--1978.03,四川省奉节县五马乡知青;
1978.03--1980.03,四川省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3--1984.09,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秘书科工作;
1984.09--1986.07,四川电大党政管理专业专科学习;
1986.07--1987.12,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法研室工作;
1987.12--1990.08,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法研室副主任;
1990.08--1993.06,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法制科科长(其间:1992.06副县级侦察员);
1993.06--1995.05,四川省万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消防支队党委书记;
1995.05--1997.06,四川省梁平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1997.06--1998.07,重庆市万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消防支队党委书记(其间:1995.09--1997.12,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1998.07--2000.03,重庆市万州移民开发区党工委(万州区委)政法委书记;
2000.03--2000.07,重庆市万州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万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0.07--2003.02,重庆市万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2--2007.02,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02--2009.08,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
2009.08--2010.04,重庆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0.04--2015.02,重庆市武隆县委书记;
2015.02--2017.12,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厅局长级);
是中共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万州区第一、二、三次党代会代表,一届区委委员,万州区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13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刘新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1]
参考资料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新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重庆档案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