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制度常识

关于明清科举制度常识

1.清代科举制度

进士科考试是明清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以取得童生的身份,取得了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这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代对科举进行了一些改革,增加复试。顺治十五年(1658年)首开乡试复试制。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实行会试复试制。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以后,各省的举人一律要到京师进行复试,规定没有经过复试的举人不准参加会试。这些改革措施都只注重于如何防止作弊及维护考试的公正上,而对科举如何才能选拔真才实学之士重视不够。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科举开始设置新科目。光绪十三年(1887年)把算学列为考试科目。光绪二十五年(1898年)设经济专科。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发布上谕规定答题一律不准用八股文形式。

1905年9月2日,晚清重臣张之洞、袁世凯、端方等6人会衔上奏,要求废除科举,兴办现代学校。面对如此众多位高权重大臣的意见,清廷同月即谕令从1906年就开始废除科举制度,停止所有乡会试,科举制终于灭亡。

清朝从乾隆朝末年开始逐渐衰落。皇帝一度重用贪官和珅,导致政治日渐腐败。而清朝统治者也失去了早期那种锐意进取的精神,渐趋保守和僵化。19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向中国走私鸦片,由于清朝的禁烟行动,导致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鸦片战争失败后,西方列强开始不断入侵,迫使清政府与其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如《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根据这些条约,清政府被迫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主权受到严重损害。人民负担沉重,由此而爆发了一系列的反抗运动,如太平天国运动,一度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挑战。

为挽救自身命运并增强国力,清政府内部亦进行了一些维新运动,试图革新图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自18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全国各地开始先后引入国外科学技术,开设矿业、工厂,建设铁路、架设电报网,修建新式学校、培训技术人才;同时也成立了新的军事工业,逐步改进清军的武器装备和作战方法。洋务运动使得清朝的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增强,到同治年间一度出现了较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其间清朝成功消灭太平军、捻军之乱,并收复新疆,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也有较大的改善。至1880年代,清朝军队的装备和洋务运动之前相比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在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的一系列战役中,清军和法军互有胜负。战后,清朝设立了海军衙门,并建成了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六的近代海军舰队--北洋水师。洋务运动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仍未达到像日本明治维新那样的效果,结果导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以及其后《马关条约》的签定。随后,由光绪帝亲自领导发动的政治改革运动--戊戌变法则因保守派的反对和政变而告流产。

清朝的衰机,可说是起于乾隆之世的。高宗性本奢侈,在位时六次南巡,耗费无艺。中岁后又任用和珅,贪渎为古今 所无。官吏都不得不剥民以奉之,上司诛求于下属,下属虐取于人民,于是吏治大坏。清朝历代的皇帝,都是颇能自握魁柄,不肯授权于臣下的。他以异族入主中 原,汉族真有大志的人,本来未必帮他的忙。加以他们予智自雄,折辱大臣,摧挫言路,抑压士气,自然愈形孤立了。所以到乾、嘉之间,而局面遂一变。

2.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3.关于清代的科举制度

清代科举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及会试,称为正科。

若遇皇帝即位及皇室庆典,于正科外特开考试,称为恩科。如恩科与正科同在一年,则改正科为恩科,正科提前一年举行;或于次年补行,或合并举行,称为恩正并科,按两科名额取中。

恩科始于宋代之“特奏名”。清顾炎武《日知录.恩科》:“宋时有所谓特奏名者:开宝三年三月庚戌,诏礼部阅进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司马浦等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谓之恩科。”

又“苏轼、孔文仲言,今特奏者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入递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遭垂老,别无所望,布在州县,唯务黩货,以为归计,前后恩科命官几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奋厉,有闻于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

当日之论如此。”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乡试三年为一科,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万寿登极各庆典加科者曰恩科。

而正科始于康熙五十二年,登极恩科始于雍正元年,自后沿以为例。庆典适逢正科之年,则以正科为恩科。

而正科或于先一年预行,其例如乾隆八旬万寿,以五十三年成长申预行正科乡试、庚戊会试,皆改为恩科乡、会试者是。或于次年补行,其例如道光十一年辛卯五旬万寿,于次年王辰补行正科乡试,癸已补行正科会试,而正科之辛卯乡试、壬辰会试,皆改为恩科者是。”

4.明清科举制度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

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

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

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

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

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

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

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

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

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

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

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

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

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

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

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

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

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

5.【明清科举考试制度,300字概括,】

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6.清代科举制度形式

清代科举制度形式: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

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

这是“功名”的起点。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膳生员,有一定名额,由政府提供津贴和生活日用的学员;其次是增广生员,也有一定名额,为候补廪膳生之属;新“入学”的称为附学生员,为增广生之预备。

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童生试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扩展资料:科举制度对外国的影响中国科考制度对欧美国家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历史学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即点破了——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

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孙中山说的这话是有根据的,并非臆断。

在14世纪,欧洲来华人士便将中国通过科举,即统一考试的选拔人才模式,向本国做了详细介绍和推荐。其中,英国人对此最有兴趣,“英国当时的学术界和开明官员,力主仿效中国文官取士手段,机会均等,公开考试。

1853年,英国王室任命查理·特罗维廉和斯坦福·诺斯科特两位爵士,负责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拟。后他们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中的主要观点就是建议学习、实行中国的科举制度,通过公开、竞争性的考试手段来招聘官员。”

据倪方六介绍,两位爵士的报告被英国国会采纳。此后、法国、美国等许多欧美国家都把中国的考试制度“拿了过去”。

“欧美人认为,科举比当时他们‘领导说了算’、‘世袭’等用人模式先进、公平,中国的科举优点多多,至少使官员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以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官员。”“西方当时有人惊叹,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制度。”

倪方六表示,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应该与中国古人发明“四大发明”一样,是重要的发明创造,影响了全球的用人观,直至目前,还有今后。欧美人把科举这一中国人发明的选拔人才方式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让中国这位发明者反过头来要学习、“取经”的考试模式。

西方结合当时的工业革命和民主、人权的需要,考试内容丰富而又科学,智力水平、知识结构、实用技能、心理素质,统统纳入考试的内容。除了笔试方式,欧美“科举”中最重要的是口试和面试制度的确立,比中国的“殿试”,由皇帝一人御笔钦点手段,更为完善和科学。

欧美的“科举”,即便顺利通过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国的学子(举人)一样,立即可以获得官职和荣耀,戴红花骑大马,还得实习和试用,至少半年以后才能正式上岗“当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7.清代科举制度分为哪四级

清代科举制度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1、童试

也叫“童生试”,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级考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2、乡试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省级考试,生员参加。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3、会试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4、殿试

也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家级考试,贡士参加,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因此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有淘汰的情况。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扩展资料:

会试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而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