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通报(法学术语)

协查通报法学术语

协查通报不仅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提出要求,还有通告下级机关对类似事项提高警惕,充分重视,引以为戒的含义。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

中文名

协查通报

适用领域

法律

所属学科

法学

形式

书面形式

要求主体

下级机关

区别

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协查通报是一种行政行为,不属于刑事诉讼范围。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本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通缉是一种刑事侦查手段,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实例

2020年8月1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瀛湖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双龙镇杜坝村河边发现一具尸体。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死者系男性,尸体已高度腐败,身长约170CM,头发花白,口腔内安装有假牙,上身穿白色背心,下身着深灰色裤子,腰系黑色皮带,脚穿深灰色袜子、针织白底黑色网状平底鞋。为查找尸源,请各单位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广大群众如有线索或知情,请及时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瀛湖派出所联系。[1]

参考资料

1.【协查通报】汉滨公安协查通报(2020年第3号)-·安康市公安局

关键词:协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