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

高山族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

高山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台湾南岛语系各族群的统称。高山族主要居住在中国台湾省,也有少数散居在大陆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区。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大体可分为秦淮、曹、排湾三种语群,没有本民族文字,散居于大陆的高山族通用汉语文。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高山族以稻作农耕经济为主,以渔猎生产为辅。高山族的手工工艺主要有纺织、竹编、藤编、刳木、雕刻、削竹和制陶等。高山族地区处于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兰屿岛上, 海拔500 至2000米,属热带和亚热带气候,森林复盖面积大,素有"森林宝库" 的美誉。

中文名

高山族

英文名

the Gaoshan nationality

地理位置

台湾,东南亚,大洋洲

人 口

494,107人(2008年)

宗教信仰

基督新教,天主教,佛教,道教

分 布

台湾,东南亚,大洋洲

民族界定 

高山族

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南岛语系各族群的统称,指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上汉族及其他大陆民族以外的“中华民族”人口,范围大概相当于历史上汉族所谓“生番”,日本殖民当局所谓“蕃人”、“高砂族”,或当前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中“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总和。

台湾的原住民族可分为两大类∶

1、住在西部平原与外界接触较早的平埔诸族,多已融合于台湾汉社会中;

高山族

2、住在山区或东部平原的诸族,尚能保持其固有风俗与语言。

由于历史上原居平地的台湾原住民(“熟番”、“平埔族”)大量汉化,当前各“平埔”族群并无明确法律地位,借用中华民国早期分类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定义乃将其视为“汉族”;因此,“高山族”的指涉范围,小于广义的“台湾原住民”(包含各“平埔”族群)或岛上南岛语系族群的实际总和。“高山”、“平埔”二分法,是从汉族中心角度出发的政治性泛称,缺乏人类学根据;此类说法在台湾,被认为含有种族主义与殖民主义的色彩。

历史上,特别是明代以前,并没有高山族这个名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台湾后,原住民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包括西拉雅族21社,洪安雅族13社,巴布萨族9社,巴则海族4社,拔埔拉族4社,道卡斯族6社,凯达格兰族28社,噶玛兰族34社。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大陆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该词主要是由大陆所使用,而台湾当局已经停用此名词。

1954年3月14日,台湾当局规定:高山族包括泰雅、赛夏、布农、曹族(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排湾、卑南、雅美、阿美9个族群(一说为10个族群,邵族也算一个族群)。邵族原被归类於平埔族,2001年纳入原住民的第10族。原居住於宜兰,後大举迁居至花莲的平埔族--噶玛兰族,经过族群认同调查後,於2002年正式认定为第11族。太鲁阁族则于2004年被政府认定由泰雅族独立出一个族群,成为第12族。2007年原隐身於阿美族之中的撒奇莱雅族(Sakizaya)独立为第13族。2008年原被列含於泰雅族之赛德克族经行政院第3089次院会(4月23日),决议通过为台湾原住民族第14族。至2008年4月23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另有未被确认的族群,包括:巴布萨族、巴赛族、洪雅族、凯达格兰族、雷朗族、马卡道族、巴布拉族、巴宰族、猴猴族、西拉雅族和道卡斯族。

民族历史

在台湾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物,与祖国大陆特别是福建的新石器文物关系密切,台湾人应是从祖国大陆迁移过去的。

高山族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华南古文化的特质,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木鼓、生食海产、嗜槟榔、嚼米酿酒、竹筒饮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贝、贯头衣、筒裙、断发文身、凿齿、涅齿、穿耳、琴箫挑逗、构屋笄居、崖葬、洗骨葬、歌舞、秋千、木雕、猎头、祭祀、巫术、太阳与蛇和鸟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话、射日神话、连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断发文身、凿齿、穿耳、生食海产、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质,印证了高山族与古越人;习气共俗,源出一脉。

高山族过去长期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据史载,三国时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员称为“弥麟”,公共事务由部落成员共同管理。他们使用石斧、石锛、石环、用鹿角为矛,用青石为镞,以采集、狩猎为主,畜牧业尚不发达。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约尚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至7世纪,已有了农耕、畜牧,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有少量铁器。部落有酋长,无赋税,公共事务仍由部落成员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员根据习惯法共同议决制裁办法,轻者仗责,重则处死。无文字,不知历法,崇拜山神、海神。集会时多举行歌舞。已有雕刻与绘画。历宋、元、明各代,台湾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增多。据明代陈第《东番志》等书记载,当时高山族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汉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仍过着原始的生活。

17世纪以后,由于大量汉族迁居台湾,以及郑氏政权采取有利于发展高山族经济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会经济发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发展进入封建社会。从16世纪开始,台湾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国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鸡笼(基隆)一带烧杀抢掠,当地高山族被迫迁居山区。以后又有荷兰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美日侵略者侵略台湾,高山族人民给予了坚决抵抗,开展了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斗争,表现出了誓死保卫家园的爱国主义情操。[2]

人口状况

人口分布

台湾省复兴乡的泰雅族织布文物馆

2001年,台湾高山族人口41.5万人。其中:阿美族,古称“阿眉族”,人口约15.4万人;泰雅族,人口约8.4万人;排湾族,人口约7万人;布农族,人口约3.5万人;卑南族,人口约9000人;鲁凯族,人口约1.5万人;曹族(1998年台湾当局改为邹族),人口约8000人;雅美族,人口约4000多人;赛夏族,人口约3000人;邵族,仅数百人。

高山族居民大部分居住在台湾省,2010年达40多万。除此之外,高山族还分布在大陆的许多地方,例如福建、北京等省市。根据2010年第六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大陆有高山族4009人。

支系介绍

至2001年7月17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泰雅人、赛夏人、布农人、曹人(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人、排湾人、卑南人、雅美人、阿美人、噶玛兰人、太鲁阁人、撒奇莱雅人和赛德克人。

布农人

着正装的布农族人

布农人(布农是高山语“人”的意思)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60个村落。原始居住地在玉山以北、中央山脉以西的高峻山地,后向台东、高雄方向迁徙。现主要居住在南投县的仁爱、信义乡、高雄县三民、桃源、茂林乡、台东县的海端、延平乡、关山镇、花莲县的万荣、卓溪乡、玉里镇等。总族群下分3个小群:北布农人分布于中央山脉西麓;中布农人分布于高雄县境内;南布农人散居于台东花莲一带。织布、编篮、制革、制陶技术比较发达。社会生活是父系氏族制,婚后妻从夫、子从父,女子在家中有一定地位。

鲁凯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20个村落,分布在阿里山、新高山以南,大武山以北的山地,包括高屏溪上游的浊水溪、隘寮溪和中央山脉的东侧大南溪流域,属屏东县三地、雾台,高雄县茂林,台东县卑南等乡,其中以雾台乡最为集中。鲁凯人生活习惯与排湾人相同,他们住石板房,以陶壶、料珠、雕刻、纹身闻名。社会生活方面已有阶级出现。每代成员中只允许一对配偶存在,权力由长男继承,死后采用侧身葬、直肢葬。语言、文化受布农人影响较大。

排湾人

排湾族来义社头目家的石板屋建筑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160个村落。原多生活于山麓一带,后移住山地。其分布区域,北起大武山,南达恒春,西起隘寮、坊寮一线,东至大麻里以南的三角地区,分别散居于屏东县的三地、玛家、泰武、来义、春日、狮子、牡丹和台东县的金峰、达仁、大麻里、大武等乡。排湾人分为排湾和塔罗塔罗两个亚族,前者居于该族分布区的中央部分,有浓厚的民族特性,以中央山脉为界,又分为东本两个小族;后者居于东海岸一带,也分为东海岸和巴里拉利奥两个小族。该族群有平民、贵族等阶级之分。子女中居长者继承权力。手工艺较发达。

卑南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居于8个村落。传说该族发源于台东附近的巴纳图,曾为台东平原主人。主要分布于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之海岸地区,居住地是台东县的卑南、金峰、达仁等乡。过去曾与鲁凯、排湾列为一族,1954年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族群。族权是由长女继承,家庭生活偏重于母方。

邵族人

泰雅族马列巴亚部落的男女

邵族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南投县境内的日月潭一带。有人认为它是曹人的一部分,有人又把它划为布农人的成员,还有人把它划为平埔人的一系,但其语言、风俗、习惯独具特点,因而把它看成独立的族群。

泰雅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是高山族中第二个大族群。居住于120个村落。原先居住在台湾西部平原,后因环境压力,逐步移居山区,主要分布于台湾北半部,如台北县的乌来乡,桃园县的复兴乡,新竹县的尖石乡、五锋乡、苗栗县的泰安乡,台中县的和平乡、南投县的仁爱乡、信义乡、花莲县的秀林乡,宜兰县大同乡、南澳乡等。该族群下分泰雅和赛德克两个亚族群。泰雅亚族又分西住堡群、大(山+科)(山+坎)群、大湖群、西开利克群;赛德克亚族也分东、西两个群落。该族群有纹面、纹身的风俗。男善狩猎、女善纺织,行从夫居。

达悟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布于台东县兰屿岛滨海地带,是高山族中唯一的渔猎民族。语言几乎与菲律宾北部的巴丹居民一致。农业以种植水芋为主,工艺以制陶、造船、制银较为著名。社会生活以核心家庭为主。该族群爱好和平,没有猎头等习惯。

邹人

阿里山的邹族少女

曹族人(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原分布于桃园大溪至大安溪一带,定居在新竹县五峰乡、苗栗县南庄、狮潭乡等地。该族群下分北赛夏和南赛夏两个小族群,族群内部,行从父居、妻随夫行,常数代同居,同代中不一对配偶为限。每两年举行一次人矮人祭。

阿美人

(阿美是“北方”的意思,是阿美南部的人对北部人的称呼)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在高山族中人口最多。原分布于台湾东部纵谷平原南北两端的秀姑峦溪口和恒春附近,后来移居东部纵谷及海岸线一带的花莲县东部和台东县的东北部,包括台东县11个乡镇和花莲县12个乡镇。依据语言、习俗和地域差异,大体分为北、中、南部阿美和海岸阿美四部分。

赛夏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他们的祖先是从大霸尖山下移到大湖、苗栗一带平地,然后又逐渐迁徙到泰雅人居地西南边的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山区,分属于新竹县的五峰乡等地。

社会经济

高山族

17世纪汉族大批移民以前,台湾高山族处在原始社会阶段。居住在山地的族群以狩猎为生。居住在平原的族群,从事烧垦农耕兼渔猎、采集,主要种植芋、薯、旱稻、谷子等。他们不知道犁耙锄斧之工具,生产工具和农耕技术极为原始。

清代,随着大规模的移民开拓,台湾的高山族普遍引进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居于平原和沿海的高山族生产和生活发生了显着变化,开始种植稻、麦、黍、稷、芝麻、豆类等,而巢居穴处和深山老林之中的高山族仍以狩猎为主,兼事采集、种植。狩猎称为“出草”,以捕鹿为主,兼猎野猪、野牛、熊、豹、兔、雉等。狩猎工具主要有弓、箭、矛、刀、火铳等,狩猎方法一般是焚猎、陷猎、射猎等,围猎的场面十分壮观。到了近代,狩猎已变为高山族的副业。在阿美人、卑南人习俗中,团体出猎是重大祭祀的宗教仪式前后必须进行的活动。兰屿的雅美人和海岸阿美人及日月潭邵人还从事渔业。通常用鱼刺、鱼叉、弓矢、渔网、鱼筌、鱼笼、竹罩、竹筏、渔船等工具捕鱼。采用射鱼、网捞、

垂钓、筑堰、毒鱼、涸鱼、帘鱼、诱鱼等方法。雅美人在每年3至6月是猎捕飞鱼的旺季。他们以父系世系群为单位组建船队,夜间网捞。卑南人、排湾人、鲁凯人等虽近海而居,却不务渔业,仍以农业兼狩猎为基本生产形态。至1949年以前,高山族布农人和泰雅人的一部分仍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残余,平埔人、排湾入、泰雅人、鲁凯人、阿美人等已超越奴隶制社会进入到封建社会阶段。平埔人、排湾人还出现租佃关系和贫富分化。

1949年以来,台湾省在国民党的控制下,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达到了比较发达的阶段,台湾经济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在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影响和推动下,高山族的农耕兼渔猎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高山族居住的地区,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生长起来,高山族人民,特别是居于沿海和平原的高山族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各地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差距很大。居住在山区的高山族经济发展依然缓慢,生活水平相对较低。

祭祀文化

在许多民族的观念中,死亡是很神秘的事情,高山族也不例外。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因此有强烈的崇拜祖先的观念,各族群都有祖灵祭祀。他们把灵魂分为善恶两种,死亡也分为善死与恶死。善灵自然是善死的灵魂,即祖灵,是要祭祀的;恶灵是指死于非命的人变成的,这些恶灵常常在人间做怪。对于恶死之人,多采取简单掩埋法,死地多插标识以避之,居室亦多废弃,或请巫师禳逐。对于善死者就有许多收殓和埋葬等仪式,各族群形式不同。

平埔人

平埔人把死亡叫做“马歹”、“麻八歹”、‘猫描产”。把恶死定义为:自杀、野外暴毙、出草战死等。草草掩埋了事。

对于善终之人,各地区的埋葬方法又有不同。有的男女老少皆裸体,有的用鹿皮包起,有的用草席裹起,有的用棺木,有的用石板,还有的用大窑缸及竹编器,种类很多。殉葬品有用死者生前文物、器皿或杂物的一半。死者葬于厝内、厝边或山上,也有葬于竹图之内,盖一小茅屋,上插鸡毛和小布旗。

丧服的颜色也不同,有皂色、白色丧服,也有披乌布于背或绊乌带于肩。服丧期,短的十天,最长的有一年,这期间不能着华艳服饰,也不能有任何歌舞欢宴之举,甚至农事活动也受到短时间的限制。

阿美人

当病人病危之际,家人就开始为他洗净全身,换上干净衣服,搬到另一处居住,然后请巫师持香蕉叶呼男神、女神为病人禳祓。如不能好转就要开始处理后事。亲族全体要齐聚病人身旁,病人如果清醒,就向家人留遗言。气绝后,如果是男人死了,就由其兄弟将金属饰物放在死者的手中,左授铜铃,右手项链,盛装衣冠,扶头向南,妹妹将特制的糕放于死者背甲中,将其生前所用的枪及祭器悬挂门首。死者如为女性,则由年长之姊妹,置饰物于手中,将跳舞时的盛装盖于尸首上,做糕放在方袋中,将此干粮袋与祭器悬于门首。

埋葬的仪式在当日或次日进行,采取室外土葬的方法。先装殓,然后通知同族亲戚。亲戚得知消息后即来参加葬礼。死者的兄弟及伯叔或子侄,须参加掘墓工作。墓设在室外的院落中,南部阿美人常常在住屋的北侧掘墓。死者的后代中的四个人,立于墓的四角,依长幼次序掘土,近亲相助。以木板架尸床,下葬后,用土掩埋,再以卵石排成圆形作为标记。北方的阿美人还要在墓穴的四周,排插木桩木板为壁,盖上茅草后填土。更早些时候的古墓有用石板为壁的,还有用陶罐及粟作为殉葬品,陶罐放头上方,粟穗放身体两侧。参加葬礼的人,须用柏叶及芭蕉叶插在头上及腰间避邪。葬礼后,还要给每一位帮忙的人一件铁器,给抬尸的人一件衣服,作为谢礼。

下葬后的当天,要请巫师主持送灵仪式,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可以单独举行送灵仪式,以寄托生者对死者的哀思。

次日,助葬的亲属都集中在丧家,由巫师禳祓除秽。当晚又由巫师用陶罐请回亡灵,迎至房屋中,用芭蕉叶禳祓,以糕、酒、槟榔作为祭品,称回灵礼。之后又行出渔利,所有这些之后,葬礼才算结束。

泰雅人

泰雅人认为死亡是灵魂出窍不归。凡是在家去世,而且有亲属在身边的,就是善终;死于野外、被害等非常自然死亡,以及自杀、难产死亡等均属恶死。

善终之人断气时必须由亲人抚其右手,如果断气时没有亲人在场,也是不吉利的,需要请女巫禳祓。断气时。亲属应让死者合上双眼,如果眼白外露,就会被认为家中还要继续死人。断气后,由亲人为其梳洗,换上盛装,穿胸衣,戴首饰、耳饰、臂饰,用一块布铺在地上,把尸体放在上面,并将死者的手足屈于胸前,做蹲踞状,然后用番布把尸体包起来,用带子缚紧。死者断气时,在其床下掘圆穴,深五六尺,将尸体下葬,多数面向河岸。死者用的刀、烟斗随葬,上盖石板,盖上土弄平整。死者的遗留衣物和剩余墓土,运至野外偏僻处丢弃。参加埋葬的男性近亲,必须到海边洗净身体,身上所穿衣服,一并藏于隐蔽处。丧家还要每天把饭放在竹筒内弃于山野。

死者断气时,即将炉火与木炭弃野外,另起新火。家人全体休息数日,不在外走动,不梳洗,饮食由近亲邻居供给。丧家不参加祭仪欢宴,不饮酒歌舞。守丧的时间长短,各地有所不同。从5 天至个月不等。送灵归来后,就可到丧家饮酒,也就表示一切恢复正常。

对恶死之人,泰雅人采取就地掩埋的方式。难产死亡或无亲人送终的人,全家要弃屋出走,另建新居。埋葬的地方和弃屋处插上荻草作标识,禁入内。还要请巫师驱恶灵。

赛夏人

赛夏人认为生灵从身体中出去了,也就是死亡了。衰老及病死为善终,横死与战死为恶死。恶死者,除氏族中年长者,其他人不能触其尸体。横死者由首先发现者告知其亲族,就地掩埋,举火行家,在掩埋处堆石以示禁忌。善死者,于弥留时家人须将其移于地上,凡在床上也为恶死,家人也须弃屋,另建新屋。病危者临死之前需移于地上,家人为之洗浴,断气后,为其更换盛装。然后扶立坐起,两腿屈于胸前拥布包。家妇煮饭,用饭数粒塞进死者口中,作为辞食。

祖父临终时,长孙需用右手触祖父右手,长子则将其父右手拇指的指甲剪少许,插在自己右手拇指指甲中。这一特殊习俗,表示将死者的生产技能全部承袭下来。妇女死后,先讣告其娘家,等到其母来后,才得埋葬。丈夫及亲生子女不得触及尸体。如果死在娘家,需要夫家来人才能埋葬。葬礼由同氏族的人参加,葬于野外僻静处,穴深三四尺,由最亲近的亲人背入墓穴,以左脚腕尸入穴,尸入穴中以面对东为吉,面向上或向西为凶。入穴后以包尸布盖上,将随葬品放入,两人往尸体上撒盐,再盖上茅草,填上踏平,用短竹竿插墓四周,并以石块围砌。

布农人

布衣人认为病死在家中的为善死,凡被杀死、路毙、淹死、烧死以及坠岩、被野兽毒蛇咬死,都为恶死。恶死者就地掩埋,无任何仪式。而恶死者家中的东西,对他人来说,一律是禁忌。

善死者断气后,家人移尸于地上,扶成坐状,使其股肱屈于前胸处,用藤条或布带缚之。在室内掘墓穴,深.5米,直径米,以石板为壁。掘墓穴只用掘棒不用锹。下葬时男性面向东,女性面向西。死者日常衣服器具全部随葬,惟有皮革不能随葬。穴上盖石板,再填土。

曹人

曹人认为衰老死和战死都属于善死,自杀、他杀、路毙、溺死、夭折或被巫术咒死、毒蛇咬死都是恶死。

在善死者弥留之际,就要将其移置屋子中央地上的草席上,并换上盛装。男穿长袍,以红布翻向外,穿套裤及套袖,戴羽帽;妇女以黑布裹头,着上衣及长裙,换好衣服后使其仰卧在草荐上。气绝后,扶其坐起,屈两腿作蹲踞状,以两手抱膝,缚之。并用三根棒支持身体,使其僵坐不倒。然后就在室内挖墓穴,穴为圆形,直径米、深5米,将尸体用布包裹,坐于穴中,面向正门。死者生前的衣饰、烟具,填入穴内,武器不能殉葬。穴上盖石板,埋上土,用脚踩实与地平,然后在墓上燃火烤干新土。当晚近亲就寝于穴地上,以慰死者。

墓为一人一穴,夫妇不合葬。恶死者大体就地埋葬,战争中死去的人,则弃尸不顾,或仅用茅草掩盖。小孩夭折则埋于野外,并在葬地用茅草在树上结上标志,以示禁忌。

鲁凯人

鲁凯人认为病死在家中为善终,死在户外、自杀、他杀,或被巫术致死为横死,难产死亡亦为横死。对善终者要换上盛装,上下肢屈于胸前作蹲坐状,用布包扎紧,并在肩部打结,然后从床上移置室内石床上。停放后,向亲族、亲戚报丧。凡近亲接讯,即往吊祭,从表兄弟姊妹以内的亲属关系皆须往吊祭,各方近亲穿礼服前往丧者家中,围尸凭吊,诉述死者生前事迹,呼嘘哭泣,表示哀悼,这种哀悼方式要进行一天一夜。死者也埋葬于室内。

排湾人

排湾人也认为病死在家中是善终,摔死于野外为横死,妇女难产为恶死,一岁以内婴儿夭折,无善恶之别。对善死者要由近亲梳头更衣,男性头上戴花圈插羽毛,头人四根,武士两根,普通人一根。女性头巾中塞槟榔子,背负背袋,内放发火器、银币及小刀等。然后把尸体移到地上,将上下肢曲折,缚于胸前成蹲坐状,以布包尸,只留头部露出。亲友闻讯前来吊祭。每人依次触死者的右肩,致惜别之意,并颂扬死者生前的好处,安慰遗族。尸体由最近亲的男性抬至墓地埋葬,由兄弟或儿子将尸体放置墓穴中,下面铺上席子,让死者蹲坐其上,面向东方。上盖石板,复土后再盖石板。再由同族长老用猪皮、猪骨对亡灵作告别仪式后,返家。

排湾人的丧服比较讲究,男子头上缠丧布,穿背衣、肩衣。女子盖丧巾、披肩衣、挂胸巾。男女头上都是黑布加织绣的丧服,经济条件差些的佃农就用黑布做丧服。

对于横死的人,则由近亲男性至出事地将尸体运回,在停尸地取一块石头带回去,在女巫主持下,近亲男子为其装殓,即日埋葬,除近亲外,其他人避免参加。

卑南人

卑南人也有善死与恶死之分。对于善终者,由家人和近亲装硷。主丧人以一粒槟榔放在死者右手中,手持琉璃球三粒,从头至脚抚尸一周。然后将珠塞入一粒槟榔实内,留在家中,象征死者之灵力。之后移尸于中柱下,将上下肢曲屈胸前,用布缚之,背靠中柱,接受亲友的告别吊祭。在室内掘墓穴,深五六尺,氏族长老将玻璃球抛入穴内,然后把尸体放进墓穴,头向西,面向上。死者衣服、饰物随葬,男性还置腰刀一把,女性置锄一把”。先由长女撒三把土,其他近亲各撤一把,然后复土。死者的配偶则把床移到墓上,与埋尸倒向而睡,是为陪灵。

对于恶死者没有停尸祭告仪式。如果是妇女难产而死,则须迁居四次,以避之。

雅美人

如果家中有善终者,家人先伐竹竿在住宅周围筑起篱笆,表示丧忌。亲戚们围在死者周围,以刀柄触地板哭泣,丧主立于屋顶咒骂恶灵。装殓也由近亲执行,曲肢裹好后抬放到屋外的坐石上,让亲族作告别祭。然后由丧主背运尸体至墓地,墓地选在海边树林里,掘穴埋葬。尸体放入穴内,解开绳索以木板盖上,然后复土掩埋。也有崖葬和垒石葬的。

社会组织

高山族的基层组织是“社”,社是自然村寨,小社由一个氏族组成,大社由数个氏族组成,一般上千人,小社五六百人,实行民主政治,重大问题由社大会决定。社首领包括头目(领袖)、祭司(或巫师)和长老会。是社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头目领导耕战、渔猎,裁决内部纠纷,帮助祭司组织祭祀活动。

多数高山族社以会所(会廨)作为社的活动中心,也是男性年龄组织的教育训练场所。年龄组织是社内部以年龄为序的一种等级制度。各支系的年龄等级划分有多少之别,大致可分为幼年、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等级别。凡男性,都要归入相应的年龄等级,担负一定的社会分工。每隔数年,要举行一次晋级礼。从少年开始,严格按照性别施以基本训练。男性是狩猎、耕战方面的技能训练;女性是纺织、家务及采集方面的训练。

文化习俗

概述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华南古文化的特质,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木鼓、生食海产、嗜槟榔、嚼米酿酒、竹筒饮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贝、贯头衣、筒裙、断发文身、凿齿、涅齿、穿耳、琴箫挑逗、构屋笄居、崖葬、洗骨葬、歌舞、秋千、木雕、猎头、祭祀、巫术、太阳与蛇和鸟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话、射日神话、连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凿齿、穿耳、生食海产、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质,印证了高山族与古越人;习气共俗,源出一脉。

语言文化

高山语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各地区高山语差比较大。起码有15种语言,大致可分为"泰雅"、"曹"、"排湾"三大语群,泰雅人、排湾人、布农人等十多个分支。没有通用的民族文字。散居于大陆的高族族通用汉语文。有阿美人、没有自己的文字。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

饮食文化

高山族的饮食以谷类和根茎类为主,一般以粟、稻、薯、芋为常吃食物,配以杂粮、野菜、猎物。山区以粟、旱稻为主粮、平原以水稻为主粮。除雅美人和布农人之外,其他几个族群都以稻米为日常主食,以薯类和杂粮为主食的补充。居住在兰屿的雅美人以芋头、小米和鱼为主食,布农人以小米、玉米和薯类(当地称地瓜)为主食。平埔人还特产香米、喜食“百草膏”(鹿肠内草浆伴上盐即食)。昔日饮食皆蹲踞生食,饮食、烹饪、享用十分考究。高山族嗜烟酒、食嚼槟榔。

在主食的制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饭,或将糯米、玉米面蒸成糕与糍粑。

高山族蔬菜来源比较广泛,大部分靠种植,少量依靠采集。常见的有南瓜、韭菜、萝卜、白菜、土豆、豆类、辣椒、姜和各种山笋野菜。

高山族普遍爱食用姜,有的直接用姜蘸盐当菜;有的用盐加辣椒腌制。肉类的来源主要靠饲养的猪、牛、鸡,在很多地区捕鱼和狩猎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获的猎物几乎是日常肉类的主要来源。

高山族的十个族群中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食品,其中典型食品有:腌肉,高山族泰雅人、阿美人储存肉类的方法,其中泰雅人腌猴肉和阿美人腌鹿肉和野猪肉别具一格;咂酒,高山族排湾人、布农人土法酿制的一种米酒。

布农人在制做主食时,将锅内小米饭打烂成糊食用,排湾人喜用香蕉叶子卷粘小米,掺花生和兽肉,蒸熟作为节日佳肴,外出狩猎时也可带去。但作为狩猎带去的点心,馅里一般不加盐巴等咸味调料。

泰雅人上山打猎时,喜用香蕉做馅裹上糯米,再用香蕉叶子包好,蒸熟后带去。排湾人喜欢将地瓜、木豆、芋头茎等掺合在一块,煮熟后当饭吃。泰雅人喜用生姜或辣椒泡的凉水做为饮料。据说此种饮料有治腹痛的功能。过去在上山狩猎时,还有饮兽血之习。不论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饮用自家酿制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雅美人喜欢将饭或粥与芋头、红薯掺在一起煮熟做为主食。外出劳动或旅行,还常以干芋或煮熟的红薯及类似粽子的糯米制品为干粮。排湾等族狩猎时,不带锅,只带火柴,先将石块垒起,用干柴禾烧热,再在石块底下放芋头、地瓜等,取沙土盖于石块上,熟后食用。食用芥菜时先将正在生长中的叶擗下来,用盐揉好,放两三天后才吃,留在地里的芥菜根继续生长。

排湾人不吃狗、蛇、猫肉等,吃鱼的方法也很独特,一般都是在捞到鱼后,就地取一块石板烧热,把鱼放在石板上烤成八成熟,撒上盐即可食用。排湾人小孩不许吃鳗鱼,甚至其他鱼的鱼头也不让吃,认为吃了鱼头不吉利。

阿美人在做肉菜时,喜把肉切成块,插上竹签,煮好后放在一个大盆里,全家人围在盆边,每个人用藤编小篮盛饭,共用一勺舀菜,一手抓饭,一手取肉吃。在插秧季节,他们喜到水田里捉小青蛙,带回家中用清水洗净,煮熟即吃。阿美、泰雅等族人有的也吃捕来的生鱼。他们还喜欢将打来的猎杀好去皮,加盐和煮得半熟的小米一起腌存,供几个月食用。保存食品常用腌、晒干和烤干等几种方法,以腌制一、两年的猪、鱼肉为上肴。高山族过去一般不喝开水,亦无饮茶的习惯。

服饰文化

高山族传统衣饰绚丽多彩,衣饰式样因族群而异。

高山族男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泰雅人、赛夏人和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征是用两幅麻布拼缝成无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布农人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征是以鹿皮为衣料,上衣为带毛的鹿皮背心,外披鹿皮披肩;三是以排湾人、卑南人、鲁凯人和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征是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条宽腰带而垂其两端作为前裙;四是兰屿岛上雅美人的雅美型。仅系一条用宽约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带遮挡下身。

高山族女子衣饰类型包括短衣长裙和长衣短裳。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泰雅人、赛夏人、曹人和阿美人的短衣长裙式;二是布农、鲁凯人和排湾人的窄袖长衣式;三是雅美人的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体仅横围一块腰布。冬季则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于左肩上打结。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装饰。饰物种类很多,主要有贝珠、贝片、琉璃珠、猪牙、熊牙、羽毛、兽皮、花卉、银铜首饰以及钱币、纽扣、竹管等。他们用这些饰物把浑身上下装饰得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装时几乎从头到脚都有装饰,有些男子尤其是头领的头冠甚至比女子头冠更为复杂和多姿多彩。

按地域分:北部常见无袖胴衣、披衣、胸衣、腰带;中部常见鹿皮背心、胸袋、腰袋、胸衣、黑布裙;南部常见对襟长袖上衣、腰裙、套裤、黑头巾等。

雅美人服饰简单,男子以丁字布遮下身,上穿背心;女子通常上穿背心,下着筒裙,冬天以方布裹身。

高山族在古代以裸为美。仅以幅布遮阴,毛皮围腰。但接触汉文化以后,逐步形成男穿长衫女着裙,讲究服饰美。衣服除兽皮、树皮外,多用自织麻布并加彩纹装饰。

高山族的服饰图案、日用品、工艺品多选用蛇纹图案,这与他们的居住环境和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高山族生活在蛇类出没的亚热带地区,对蛇的属性、特点有较多的了解,他们把"百步蛇"当作神灵的化身,认为是祖宗的灵魂附在上面,因而不能杀害,并把它作为神灵加以崇拜。

高山族还有黥面、文身、凿齿、涅齿、穿耳、除毛、束腹等身体装饰习俗、身体装饰一般出于成年、美观、联姻、纪功、尊贵等目的。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后,身体装饰习俗逐渐趋于衰退,但其残余影响还在。

节日习俗

重要节日

高山族的重要节日有:播种祭泰雅人,(三月下旬春播结束之日)、平安祭(布农人,四月初四)、“阿立”祖祭(平埔人,九月十六日)、丰年祭(邹人、鲁凯人、达悟人等,八月十五日)、竹竿祭(排湾人,十月二十五日、)、猴祭与大猎祭(卑南人,十一月)、矮灵祭(赛夏人,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以及达悟人的飞鱼祭,等等。

高山族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基本上是以祭祀典礼的形式而出现的。如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丰年祭、五年祭、祖灵祭、渔猎祭、矮灵祭、船祭、飞鱼祭等,其中“丰年祭”是除雅美人外高山族全民性的节日。在节庆期间,除歌舞聚宴外,还增添了体育比赛、文化展览、游艺活动等。

节日礼仪、祭祀食俗

高山族喜欢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举行宴请和歌舞集会。每逢节日,都要杀猪、宰老牛,置酒摆宴。布农人在年终时,用一种吃“希诺”的植物叶子,包上糯米蒸熟,供本家同宗人享用,以表示庆贺。

高山族节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种糯米制作的糕和糍粑。不仅可作节日期间的点心,还可作为祭祀的供品。也将糯米做成饭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动很多,诸如:祖灵祭、谷神祭、山神祭、猎神祭、结婚祭、丰收祭等种种,以排湾人的五年祭最为隆重。届时除摆酒席供品外,还伴以各种文体活动。婚礼及宴请的场面十分丰盛和壮观,尤其要准备大量的酒,届时参加者都要豪饮,并有不醉不散的习俗。“丰收祭”这天,族人自带一缸酒到场,围着篝火,边跳舞、边吃边饮酒,庆贺一年的劳动收获,每年举办一次。排湾人在欢庆的日子里常用一种木质的、雕刻精美的连杯,两人抱肩共饮,以表示亲密无间,如有客至,必定要杀鸡相待。布农人在宴客时先把鸡腿留下来,待客人离去时带在路上吃,意为吃了鸡大腿,走路更有气力。鲁凯人善以垒石为灶烤芋头,经烘烤的芋头外脆里软,便于携带,也常带给客人路上食用。

居住习俗

高山族过去是依山傍水,巢居穴处,或辟竹编茅,架木为屋。住宅类型有木屋、竹屋、茅屋、板岩石屋、草顶地下房屋等,但十分讲究造型和实用相结合。大都呈长方形或四方形,有门无窗。

婚嫁习俗

高山族的婚姻行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大多自由恋爱结合,如泰雅人以吹口哨表示爱情,有的阿美妇女到男方家赠物表示相思。高山族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非常自由,父母从不干涉。当姑娘到了结婚年龄时,家里就会为她准备单独的住处。

排湾人婚庆时,将小米磨成粉,加水搅糊,包入鱼虾(虾露出尾巴),捏成鸡蛋大小的团,置于沸水锅中烧,熟后捞出食用。

丧葬习俗

丧葬形式,泰雅人、布农人、曹人多行屋内葬,埋尸于死者床下。排湾人、达悟人行野外墓葬,阿美人将死者埋葬在屋前后空地,对恶死者,一律就地埋葬。

宗教信仰

高山族还保留有原始宗教的信仰和仪式。他们崇拜精灵,各地信仰的神不一,有天神、创造宇宙之神、自然神、司理神和其他精灵妖怪。祭仪有农事祭(包括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收刈祭、新谷入仓祭等,主要的是粟祭)、狩猎祭、渔祭、祖灵祭等。盛行巫术,其中卜占方法有鸟卜、梦卜、水占、竹占、瓢占、饭占等,并有多种形式的巫书。由于汉族移民和荷兰、西班牙殖民者的影响,高山族宗教信仰复杂。汉族带去了佛教、西方传教士带去了基督教、天主教等。这几种宗教都在高山族群众中生根,高山族宗教生活中形成原始宗教信仰、佛教和西方宗教等交错并立的局面。

民族禁忌

禁忌是带有宗教意义的禁规。它是人们慑于大自然的威力而采取的避祸远害的消极手段。高山族有许多关于狩猎、农耕、祭祀及其他方面的禁忌,其目的在于:通过强制性的恪守这些禁规,避免不可觉察的危险,特别是死亡的发生,以维护生产、祭祀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伦理道德,不受影响和干扰。禁忌一旦被触犯,大家预感到可能蒙受某种祸害而惶惶不安,当即中止正在进行一切活动,采取祈祷、咒语、喷酒、祭献等祓禳方式,解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犯禁的人,轻则受罚,承担祓禳飨宴的一切费用,重则处死赎罪。

在高山族禁忌中,有些是共同的,各部落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具有普遍意义的禁忌,属于视觉的,如:禁忌遇见横死者及其葬地、遇见动物交尾等;属于触觉的,如禁忌接触神物、接触死者的器物等;属于行为的,如禁忌排气、打喷嚏、同族性交等。特殊禁忌,如:妇女怀孕后,禁忌用刀斧,不能吃猿、山猫、穿山甲和并蒂果实等,忌生双胞胎;忌见蛇、山猫、鼠、横死者及其葬地;女人不能接触男人使用的猎具与武器,诸如弓、箭、枪、矛等,不得擅自进入男性会所和祭祀场地;男性不能接触女人使用的织布机和生麻,在狩猎、捕鱼及农忙期间,禁止与女性同房;成人在会所受训期间,禁止与女性接触;在捕鱼、出猎或祭祀期间,家里不能断火;祭祀期间不能吃鱼等。其中,祭祀中打喷嚏尤为忌讳,南部高山族认为喷嚏意味着灵魂出壳,有招诱恶灵的危险,是祸事临头的征兆。

生育方面的禁忌主要有:

1、禁忌生双胞胎,因为迷信双胎是野兽所在,预示着灾祸将至,必杀其一以为禳灾。

2、布农人禁忌私生子,通常把私生子抛弃荒郊野外。

3、阿美人生产禁忌男人与寡妇窥视,婴儿禁忌父亲怀抱,据说由于婴儿躯体软弱,会通过接触使其父传染软弱的病症,以致狩猎、出征时奔跑乏力,一无所获。这条奇特的禁忌具母系特权社会确保孩子抚养权操在母方手里的“措施”。

传统体育

刺球

又称竿球,是高山族最喜爱的体育运动形式之一,盛行台湾屏东和广东潮州一带,五年举行一次,所以又称“五年节”,并且非常隆重。这项源于一段古代的民间传说:大意是说在很久之前,高山族有一位勇敢的青年守卫人间的火种,突然发现有一只猛虎想扑灭火种,他用长竿刺杀了老虎,从而使人间的火种得以保存。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的英勇行为,激励民族的斗志,便在民间广泛的开展了这项运动。

按民间习惯:刺球所用的球是用粽皮所做,其中刺中粽球的操竿者,在今后的五年中事事如意,逢凶化吉。刺中得越多,要受到乡亲们的敬重,还可能得到姑娘们的垂情。刺球活动多按村落举行,参加者十多人、几十人不等。比赛时由专门的抛球手把粽球抛向空中,由持竿者双手舞动刺竿,以刺中落下的粽球为胜,抛球的数量没有限制,期望人人都能得到好运。在结束前一般都由抛球者把一个插满羽毛的球抛向空中,只要有人刺中了,就宣告结束。

背篓球

又称背篓会,是高山族男女青年连情的一种形式。流传于台东、花莲一带,并被称为“阿美人”。参加者应该是未婚男女青年。

活动时女青年背着背篓在前面跑,男青年在身后紧相随,一般相距4-5左右,不断的把象征常青、长寿、吉祥、幸福的槟榔往女青年的背篓里投,投掷者如姑娘中意,便喜笑颜开,徐步不前;反之女青年则侧肩倒出篓中的槟榔,继续往前跑。在台湾高山族的学校里也举行这项活动,但已淡化了男女连情恋爱的含意,成为一种纯娱乐性的民间体育活动。作为比赛一般分两队,每队有一名专伺背篓,其余的队员分别向对方背篓的队员篓内投掷,背篓者则尽量避开投掷者投来的槟榔,最后以投中多者为胜。

荡秋千

荡秋千

是高山族另一项青年男女踊跃参加的娱乐活动,荡秋千时,姑娘坐在秋千的藤垫上,系上长索,请小伙子牵引操纵,两厢配合。

民族艺术

文学艺术

高山族的民间文学包括歌谣、神话、传说以及故事等,丰富多彩,古拙质朴。

歌舞艺术

歌谣既有反映农耕、渔猎、采集等各种生产活动,又有记载部落征战、抗击外侮、捍卫疆土的打仗歌。还有习俗歌,累如贯珠;时政歌,抨击时弊、铿锵有力。歌谣格调清新,音乐优美。高山族的神话内涵丰富,在传承过程中形成了以人祖溯源、洪水与同胞婚配、征服太阳等为核心的神话体系。反映了高山族同胞的信仰、愿望、价值观念和艺术修养。

此外,还有许多以习俗、杰出人物、“小黑人”、动植物等为题材的传说、故事。

《高山族舞蹈》 陈玉先 绘

高山族是富有艺术天才的民族。歌舞、音乐、雕刻等民族艺术驰名于世。史载高山族无论是劳动、恋爱、婚宴、祭祀等,均有歌舞表演,挽手合围,顿足踏歌,摇头闭目,极备媚态。雅美人的甩发舞、赛夏人的矮灵祭舞、阿美人的丰收舞等,都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高山族历史上有构屋笄居、琴箫挑逗的婚俗,因而常用口琴、鼻箫等吹奏悦耳的旋律。此外还有鼻笛、鼻哨等管乐器;木鼓、木琴、杵臼等打击乐器和弓琴等弦乐器,演奏出来的音乐悦耳动听。

木雕艺术

木雕艺术具有太平洋地区原始艺术的独特风格,其中台湾人的木雕最为突出。无论住宅、武器与生活器皿均雕饰,刀法粗犷,造型古朴。图饰以蹲踞状人像为主题,还有图腾特征的人头、蛇、鹿及几何形纹的组合,追求强烈的色彩对比和夸张的写实手法,藏魂魄于天然,纳灵秀于朴绌。台湾人的木雕饰品为海内外乐于收藏。此外,达悟人的渔船也有别具一格的雕饰,其艺术境界为世人称赞叫绝。

代表人物

摩那·罗达奥

摩那·罗达奥

台湾高山族人民的领袖,在1930年台湾雾社起义中,与他的两个儿子一起领导高山族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在战斗中壮烈牺牲。

阿碌

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高山族领袖。1874年抗击美、日军在琅峤登陆,阿碌父子与部众30余人壮烈牺牲。

参考资料

1.漳州华安送坑村:高山族村民生活越过越红火·人民网

2.“可爱的中国”之高山族:这个民族用舞蹈歌颂祖先 赞扬家乡·中国网

关键词:高山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