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工(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
正式职工的妻子或子女,在没有劳动部门指标又未开据临时工介绍信的情况下,经其工作单位同意接受并实际参加了工作的这部分人称为家属工,是文革后期的产物。如果一个非农业户口的男人娶了一个农业户口的妻子,而且所生子女亦为农业户口,又如果这个男人的单位有能力创办一些用工单位,来安置这些自己内部职工农业户口的妻子和没有工作的子女(当时有政策规定,除特殊招工指定外,农业户口身份人不能参加非农业户口身份人所从事的工作),那么,这些人虽然参加了非农的工作,但依然保持其农业户口身份而不被正式招工,也被称为家属工。
家属工的工资福利和劳动待遇与正式职工不一样,差距很大。家属工一般实行计件工资制,即使是计时工作,加班没有加班费,超产不计奖金,更没有医疗福利,也不享受其他福利补贴,随时随地可以辞退亦可以自行离职。后来,类似的单位转为大集体或小集体企业性质,家属工的身份随之变成了集体职工。所以家属工之称存活期很短,不过十年左右,基本属于历史的产物。
中文名家属工
是文革后期的产物
计件工资制
十年左右
待遇调整
辽宁省6月1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6%增加基本养老金。[1]
参考资料1.辽宁省出台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