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梅(原茂名市茂南区委常委)
冯立梅(1951年10月—),男,汉族,广东阳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茂名市茂南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茂名市政府秘书长,中共茂名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等职。2012年1月,因年龄已过60岁退休。2014年3月,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9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10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决定给予冯立梅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中文名冯立梅
汉族
1951年10月日
出生地广东阳江
政府官员
共产主义
茂名市政协
人物履历
1970年7月起先后在阳江县海陵公社工作、华南师范学院中文专业读书;
1975年8月起先后在广东人民广播电台、阳江县委宣传部工作,任过宣传部理论组组长;
1983年11月起历任阳江县海陵区委书记、阳江县委副书记(期间:1984年6月-1987年5月兼任阳江县纪委书记);
1988年3月起历任阳江市阳东区委书记、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0年9月起在阳江市经委工作(当时阳江市委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在兴建私房、住房装修中严重以权谋私的问题”,正值年轻有为的冯立梅触了霉头,1990年9月起,降级前往阳江市经委工作);
1992年6月,起任茂名市茂南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
1993年至1998年任茂名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8年至2001年任茂名市政府秘书长;
2001年12月至2003年任中共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
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共茂名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茂名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2年1月,茂名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召开,冯立梅代表第七届茂名市政协作工作报告,随后因年龄已过60岁退休。
涉嫌违纪
接受调查
2014年3月,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涉嫌犯罪
2014年9月,广东省纪委将冯立梅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开除党籍
2014年10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茂名市政协原、党组书记冯立梅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冯立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与他人通奸。
冯立梅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立梅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中山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冯立梅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
参考资料1.受贿过千万!广东茂名市政协原冯立梅一审获刑十年半·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