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振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沈振新,男,1962年2月生,江苏海门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0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沈振新在担任启东市市委书记和南通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交通肇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建筑公司挂靠、干部提拔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4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经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沈振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中文名沈振新
中国
出生日期1962年2月日
毕业院校南通师范专科学校
江苏海门
1982年7月
人物履历
1979.09——1982.08南通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生。
1982.08——1983.07海门县四甲中学教师、校团委副书记。
1983.07——1984.01海门团县委学少部部长、副书记。
1984.01——1988.08海门团县委书记。
1988.08——1989.08海门团县委书记兼三星乡党委副书记。
1989.08——1995.08海门县(市)王浩乡党委书记。
1995.08——1996.12海门市正余镇党委书记。
1996.12——1997.05如东县委常委,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1997.05——1998.01如东县委常委,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8.01——2000.09如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998.06苏州大学新闻文艺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
2000.09——2000.12如东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0.12——2001.01如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1.01——2002.05如东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5——2008.01启东市委书记(2000.03—2002.07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1.03—2003.10澳门科技大学公共行政专业硕士班函授学习)。
2008.01——2008.04南通市政府副市长,启东市委书记。
2008.04——2012.06南通市政府副市长。
2012.06——2014.02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
担任职务
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十届南通市委委员,南通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双规处分
2012年07月,原南通市政府副市长,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沈振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
双开处分
2014年02月2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沈振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受到法律制裁。
经查,沈振新在担任启东市市委书记和南通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交通肇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建筑公司挂靠、干部提拔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4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经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沈振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参考资料1.江苏南通市原副市长沈振新被“双开”·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