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甘肃省金昌市辖县)
永昌县隶属于甘肃省金昌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地处河西走廊东部、祁连山北麓、阿拉善台地南缘。东邻武威、北接金川、西迎山丹、南与肃南接壤。东西最长距离144.8公里,南北最宽距离144.55公里,总面积7439.27平方公里。
永昌县下辖9个镇、1个乡,永昌县人口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有蒙古族、回族、番族等。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永昌县常住人口为177641人。
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9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3.6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1.6亿元。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2.99亿元,工业增加值20.21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81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5.52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07亿元,金融业增加值5.97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3.1亿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增加值0.4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2.96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5.5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785元,比上年增加1640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04元,比上年增加1002元,增长6.9%。
中文名永昌县
县级
甘肃省金昌市
位于甘肃省西北部
城关镇等
城关镇
0935
737200
温带大陆性气候
骊靬城、钟鼓楼、圣容寺塔等
金昌机场
金昌火车站
甘C
177641人(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
7439.27平方公里
87.2亿元(2020年)
动物资源
截至2014年,永昌县属国家一类保护的有雪豹、藏雪鸡2种;属二类保护的有蓝马鸡、马鹿、麝、猞猁、獭、鹅喉羚、天鹅7种;属三类保护的有石豹、黄羊2种。兽类主要有老虎、黑熊、雪豹、豺、紫貂、水獭、猞猁、麝、马鹿、滩黄羊等40多种;禽类多达114种,其中猛禽类有14种,鸣禽类有45种,鹑鸡类有8种,涉禽和游禽类有14种,鸠鸽类有6种,攀禽类有4种。
植物资源
截至2014年,永昌县林业用地总面积达211.37万亩(不包括山丹马场管理的西大河林区),其中:有林地21.91万亩,疏林地0.58万亩,灌木林地170.85万亩,未成林地8.11万亩,苗圃地0.26万亩,宜林地9.66万亩,活立木蓄积1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8.02%。据调查,天然生长和人工栽培的树种共24科、45属,约70多种。在祁连山林区形成群落的主要树种有青海云杉、松柏、串地柏、高山杜鹃等15种;北部荒漠区形成群落的树种有梭梭、白梭梭、花棒沙拐枣、宁条等;绿洲栽培树种有油松、侧柏、杨树、柳、核桃、榆、沙枣、梨杏、苹果等。野生药用植物主要有:草参、枸杞、甘草、麻黄、益母草、黄芪、大黄、羌活、独活、防风、柴胡、锁阳、桔梗、土茯苓、赤芍、荆芥等。其中,以麻黄、甘草为多,利用价值较高。此外,鹿茸、麝香、羚羊角等药材也比较丰富。
人口民族
截至2017年底,永昌县常住人口23.53万人,比2016年末减少0.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8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23%,比2016年末提高1.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0.23万人,出生率为9.6‰;死亡人口0.13万人,死亡率为5.33‰;自然增长率为4.27‰。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有蒙古族、回族、番族等。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永昌县常住人口为177641人。[2]
政治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政能
常务副县长:赵光学
副县长:刘延霞、祁尚荣、耿大明、张登基、尹发武
第一产业
2017年,永昌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6.27亿元,较2016年增长5.8%,其中:农业实现增加值12.88亿元,较2016年增长5.28%,林业实现增加值0.14亿元,较2016年增长7.48%,畜牧业实现增加值3.06亿元,较2016年增长8.07%,渔业实现增加值0.01亿元,较2016年下降36.26%,农林牧渔服务业实现增加值0.18亿元,较2016年增长7.14%。
2017年,永昌县农作物播种面积95.23万亩,较2016年减少0.26万亩,同比下降0.27%。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6.05万亩,较2016年减少1.29万亩,下降1.9%;小麦播种面积31.71万亩,较2016年增加0.15万亩;大麦播种面积9.63万亩,较2016年减少1.9万亩;玉米播种面积17.07万亩,较2016年减少0.22万亩;薯类播种面积6.43万亩,较2016年增加0.34万亩。油料播种面积7.27万亩,较2016年减少1.03万亩;药材播种面积1.59万亩,较2016年增加0.07万亩;蔬菜播种面积14.79万亩,较2016年增加0.99万亩;其他作物播种面积5.53万亩,较2016年增加1.26万亩。
2017年,永昌县新改建日光温室和塑料拱棚600座、养殖小区10个,建成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设施1万平方米;发展高效节水面积3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5万亩,新建冷链贮藏设施9万立方米,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市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6家、专业合作社34家,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主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正式授牌,农产品在线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永昌胡萝卜被评为“甘肃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永昌高原夏菜远销华东、港澳和韩国、中亚等市场,永昌羊肉在京东等知名网站开店销售,品牌效应初步显现。
2017年,永昌县畜禽总饲养量达到221.26万头(只),较2016年增长5.07%,其中:羊饲养量112.97万只,较2016年增长2.78%;猪饲养量10.05万头,较2016年增长5.13%;牛饲养量5.01万头,较2016年增长4.49%;家禽饲养量93.08万只,较2016年增长12.93%。
2017年,永昌县完成造林面积0.6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62万亩,四旁植树70万株,新育苗木150亩,封山育林1.2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
2017年,永昌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75.49万千瓦,较2016年减少1.26%;年机耕面积达91.3万亩,较2016年增长15.06%;机播面积79.5万亩;机收面积76.39万亩;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86.17%。
2017年,永昌县全年渔业养殖面积114亩,渔业产品592吨,与2016年持平。
第二产业
2017年,永昌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1.9亿元,较2016年增长2.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1.3亿元,较2016年增长3.0%。在规模以上工业中,省市属工业实现增加值7.2亿元,较2016年增长9.4%;县属工业实现增加值4.1亿元,较2016年下降5%。
2017年,永昌县5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46亿元,较2016年减少5.7%;产销率96.3%,较2016年提高1.8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0.90亿元;利润总额-2.54亿元,减亏1.23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16户,较2016年减少5户,亏损面达29.6%;亏损企业亏损额4.46亿元,较2016年减少1.09亿元。
2017年,永昌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89亿元,较2016年增长0.3%。全县13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77亿元,较2016年下降4.15%;签订合同金额2.31亿元,较2016年下降2.31%;本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49万平方米,较2016年减少4.79万平方米,下降46.6%;房屋竣工面积1.76万平方米,较2016年减少2.82万平方米,下降61.58%。
第三产业
2017年,永昌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75亿元,较2016年增长7.2%。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5.3亿元,较2016年增长10.9%;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2.45亿元,较2016年增长2.9%。从消费形态看:全县批发业销售额23.74亿元,较2016年增长14.4%;零售业销售额32.34亿元,较2016年增长12.4%;餐饮业营业额10.59亿元,较2016年增长14.4%;住宿业营业额0.78亿元,较2016年增长16.7%。
2017年,永昌县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累计12784户,注册资金165.06亿元,分别较2016年底增长5.3%、12.79%。其中,内资企业385户,注册资金36.16亿元;私营企业1889户,注册资金91.1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970户,注册资金29.05亿元;个体工商户9540户,注册资金8.74亿元。
2017年,永昌县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31亿元,较2016年增长4.5%,占全县生产总值的45.6%,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2017年,永昌县1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9亿元,较2016年下降4.7%。
2017年,永昌县全县共有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1个、2A级景区1个,“神秘骊靬”景区被列入全省20个大景区核心景区之一;有旅行社3家、旅行社营业部2家、星级宾馆9家、旅游商品研发企业21家,星级农家乐8家。全年接待游客222.35万人次,较2016年增长22.35%;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1亿元,较2016年增长26.03%。
2017年,永昌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81亿元,较2016年增长7.1%。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2.04万户,其中:城市固定电话用户1.79万户,乡村固定电话用户0.2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4.91万户。年末全县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26.95万户。互联网用户达到20.77万户。全年订阅报纸107.5万份,杂志15.2万份。
社会事业
科学技术
2017年,永昌县实施科技项目13项,科技计划项目总投资676万元,其中安排科技三项费142万元。落实科技实验示范项目18项,引进推广实用技术14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点)2个;新培育科技示范户30户;组织下派科技特派员24名,举办标准化种养殖培训班10期,受训人数2000多人(次)。
2017年,永昌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0.99亿元,较2016年增长13.4%,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45%,同比提高0.13个百分点。
教育事业
截至2017年,永昌县有普通中小学25所、职业中学1所。在校中小学生26269人,其中:普通高中生5877人、职业高中学生1540人,初中生7107人,小学生11745人;中小学专任教师1967人。全县现有幼儿园30所,其中:公办15所、民办15所,在园幼儿4191人。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1.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考专科以上上线率达到97.3%。
文化事业
截至2017年,永昌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广播电视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4座,全县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95%,乡镇、村(社区)文化服务场所实现全覆盖,国家级非遗项目1个,省级9个,市级32个,县级48个;建成县级非遗综合传习所1个、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5个;“历史再现”博物馆5个。已建成“农家书屋”125个;全年图书馆共借阅图书近5.4万余册,接待读者8万余人次。实施体育惠民工程2项,建成农民健身工程10个。
医疗卫生
截至2017年,永昌县共有卫生机构340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所,其它公共卫生专业机构3所,乡镇卫生院10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686张;卫生技术人员131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92人,注册护士499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21人。全县已建成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在全县111个村共有村卫生所(室)111个,标准化村卫生所101所。婴儿和5岁以下婴儿死亡率分别为4.07‰和5.8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全县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测评达到优秀的30家,良好的786家,一般的128家,县城以上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县城以下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量化分级测评达到优秀的9家,良好的32家,一般的0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2019年8月,入选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人民生活
2017年,永昌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154元,较2016年增长8.1%;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1234元,同比减少3.4%,恩格尔系数为2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676元,较2016年增加1998元,增长8.1%;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3954元,较2016年减少4.1%;恩格尔系数为28.4%;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7.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76元,较2016年增加938元,增长8.2%;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9389元,较2016年减少2.6%;恩格尔系数为27.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79.9平方米。年末在岗职工(含四上企业)1.85万人,较2016年减少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656元,较2016年增长7.4%。
社会就业
2017年,永昌县城镇新增就业6891人,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1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22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27人,城镇年末登记失业人员10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1%。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501人,输转6.2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2.37亿元。全县“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企业6家,向社会提供众创项目10个,众创平台从业人员176人、营业收入0.7亿元、利润总额167.9万元。
社会保障
2017年,永昌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746人,参加失业保险8097人,参加工伤保险713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2494人,参保率98.85%,待遇享受31604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128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1451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594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比例。
2017年,永昌县城、乡低保标准由人均每月580元提高到626元,月人均补差由377元提高到407元,年末全县城市低保对象2905户5856人,共发放低保金3804.62万元;年末全县农村低保对象6184户12614人,共发放低保金5213.0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7497元,发放优抚资金1277.04万元、残疾人补贴324.83万元。建成互助老人幸福院85个,其中高标准新型互助老人幸福院29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1个,乡镇老年活动中心1个。
2017年,永昌县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24元,较2016年增长11.2%,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83万元,县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976元,较2016年增加496万元,实施整村推进项目4个,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17项,贫困人口由年初的262户836人减少至年末的206户650人,实现脱贫56户178人,贫困面降至0.4%
节子舞
永昌节子舞:俗称打节子,又名霸王鞭。节子舞由4人到几十人表演,节子用长80厘米的木棍做成,画彩,中缕孔串古铜钱,舞时“嚓嚓”做响。有“串花子”、“虎抱头”、“打四门”等套花,伴随鼓点,亦武亦舞,变幻莫测,相传由古时骊靬人的“鱼鳞阵”演化而来,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
念卷念卷
念卷念卷是永昌民间的一种古老民俗文艺形式。由佛教“变文”演化而来,属于讲唱文学。文体为韵散夹杂,讲时用散文,唱时用韵文。自宋代兴起,至今已有千年历史。
社火
社火在民间广为流传。永昌清河地区的社火有太平鼓,西河地区的有打节子、竹马子,城郊一带为龙灯和小曲子,各社火都串有舞狮、旱船、舞龙、舞熊、坐唱等。
风俗习惯
饮食:永昌民间一日三餐,以面食为主,黄、小米次之。有时亦吃“拌面汤”、“杂面搅团”、“珍子稠饭”。
婚姻嫁娶:永昌汉族群众,历来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也有个别娶妾的。明清以来,基本上沿用宋代“朱礼”婚俗,直至民国时期,没有大的改变。男女15岁左右,开始议婚订婚,17、18岁即可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新的婚姻制度。
庙会:永昌传统的庙会甚多,一年就有30多次。较大的如农历正月十六日的城隍庙会,五月十三日的孩母山庙会;三月“清明”的城隍会;农历三月二十八日的东岳庙会;农历四月初的孩母山庙会;农历四月八的北海子金川大寺的浴佛会;农历五月初五的北五当山庙会等。保留下来的只有“四月八“北海子庙会。
名优特产
永昌县特产有:虹鳟鱼、发菜、蘑菇、甜菜、麻黄、胡萝卜、啤酒大麦、长寿面(灰面)、皇参、羊肉垫巻子等。
名胜古迹
骊靬城
骊靬城位于永昌县城南10公里的折兰寨(今骊靬干村),现存故骊靬城遗址、驻军营盘、风燧、古战场、炒铁台、骊靬亭以及拟建的具有神秘传奇色彩的骊靬风情娱乐等历史文化和人文景观。已成为河西走廊具有魅力的经典旅游线。
骊靬城长城
横贯永昌县境内的长城,汉代始建,明代补修,全长约120公里。永昌县境内的古汉、明长城,1981年被甘肃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钟鼓楼
钟鼓楼位于永昌县城中心。明朝万年十四年(公元1586年)建成。楼体三檐二层,塔式宝顶,通高245米。楼体四周悬有名家书写匾额12块,楼上置大鼓巨钟,以"晨钟楼鼓"激励永昌人民。钟鼓楼是丝绸之路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属省级文保单位。
名胜古迹金川峡水库
金川峡水库位于永昌县县城北12公里的金川河峡谷中,库容面积6500万立方米。
圣容寺塔
圣容寺塔座落于金川西村的一山岗上,塔因寺而名,建于唐代。其形与西安小雁塔相仿,是河西现存的最早的古塔建筑。高16.2米,为七级方形,空心砖结构,内有壁画及文字题记,隔御山峡河谷对面山崖上有一方形七级砖塔,高4.9米,外形与大塔相似,均属唐代建筑。其次,御山峡谷还有西夏六体文石刻,花大门石刻,北山岩画,高昌王墓等旅游景点。1981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圣容寺塔北海子公园
北海子公园位于永昌县县城北1里许,始建于唐代,以后历代都有增建,现存古建筑20多个,主体有明、清建筑金川寺塔、五佛寺、洁音殿、湖心亭、雷台、药王洞、火神宫等,以及现代建筑腾飞塔、一宇观、人工湖、游泳池、旱冰场、儿童游乐园、鹿鸣园、骊亭、马踏泉亭等。
著名人物
马三立(1914~2003),男,回族,甘肃省永昌县人,中共党员,著名相声表演大师,曾任中国曲艺家协会顾问、天津市曲艺家协会名誉等职。
永昌名人马三立胡执礼(1539-1589),字汝立,号雅斋,明代永昌人,祖籍兰州。前后担任过刑部主事,兵部主事,吏部文选郎中,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誉黄,太仆寺卿,光禄寺卿,太常寺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等职。万历十七年(1589),卒于就邸。
荣誉称号
2020年5月,入选“2020中国避暑名县榜”。
2020年5月,入选由《小康》杂志发布的“2020中国净水百佳县市”排行榜。
2020中国净水百佳县市。
2020年6月30日,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4]
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2020年11月,入选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5]
2020年12月22日,入选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
2021年,入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2021年9月8日,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6]
参考资料1.永昌县内区域划分的变化·永昌县人民政府
2.永昌概况·永昌县人民政府
3.2020年永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永昌县统计局
4.四部门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国家文物局
5.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6.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