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玉礓(曾任辽宁丹东市委常委)
耿玉礓,男,满族,1963年5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曾任辽宁丹东市委常委、市总工会。2016年2月2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文名耿玉礓
中国
民族满族
1963年5月日
毕业院校辽宁省委党校
男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丹东市宽甸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书记等职。
2012年6月任辽宁丹东市委常委(2012年5月8日公示)、市总工会。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9月1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中共丹东市委常委、总工会耿玉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6年2月2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丹东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耿玉礓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耿玉礓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骗取银行贷款,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骗取贷款、滥用职权等问题涉嫌犯罪。[1]
耿玉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耿玉礓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1.辽宁省5名官员严重违纪被处分(图)·新浪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