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峰(原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只峰原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只峰,男,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受伤住院。

2016年11月9日,法院宣判,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文名

只峰

职业

原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性别

获得罪行

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人物事件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2015年8月14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参考资料

1.只峰·央广网

关键词: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