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昭明(全国先进工作者)

刘昭明全国先进工作者

刘昭明,男,汉族,1950年1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9月以乐山市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四川省警校公安专业干部中专班并于1987年7月毕业,1995年取得西南政法学院“公安专业”大专文凭。曾任青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主任科员,一级警督。

中文名

刘昭明

外文名

Liu Zhaoming

国籍

中国

民族

出生日期

1950年11月

性别

工作经历

2006年5月,刘昭明响应“警力下沉”号召,主动申请到花园社区警务室做一名基层普通民警,重操从警时的“旧业”,争取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当时花园社区辖区内治安情况复杂,矛盾纠纷突出。刘昭明开玩笑说,刚到警务室工作,迎接他的就是“爱管闲事的又来了!”。对待基层工作,他还形象地打了一个比方:社区民警好比医生,医生医术不好、态度不好,病人不愿找你;民警没有好的方法和态度,群众就会把你当外人。

为了争取群众信任,刘昭明总是骑上自行车出门“找事”,还给自己订了个规矩:每月入户60户交心谈心,每周两次夜间街巡了解治安状况,根据情况开办法制讲座。为了不扰民,刘昭明入户走访时间都安排在早、中、晚或节假日。进门问声好,递上联系卡,做出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承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成为了刘昭明为群众准备的4份“见面礼”。

为了方便社区群众,刘昭明常常替代邮递员递送因地址不详和人户分离的信件,被邮递员和群众亲切地称为“送信110”。多年来,刘昭明怀着对群众满腔热忱的态度,坚持未雨绸缪,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调处每一件纠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只有用心接待、主动作为、转变作风,从小事做起,做群众贴心人,才会让群众真正信任你。”谈及工作感受,刘昭明这样谈到。[1]

人物荣誉

先后获得各级奖项表彰59次,其中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四川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9年被评为“四川省法制建设先进人物”。

2010年“五一”前夕,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后又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参考资料

1.分享英模故事 老党员刘昭明翻开“民情日记”·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键词:刘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