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政策(日本侵华政策)

三光政策日本侵华政策

“三光”政策又称“三光”作战。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特别是华北方面军(日语:北支那方面军),自1939年秋开始,针对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根据地进行以杀戮当地居民、对粮秣房舍等物资进行彻底的抢劫、焚烧和破坏为目标的军事行动,并将这一作战方式逐渐系统化、规模化、长期化。中国共产党的党政通告和传播媒介,将日军这种以毁灭抗日地区人力物力、摧残抗日军民抵抗意志为目的的军事策略,简要概括为“烧光、杀光、抢光”,即“三光”。 日军在其作战命令中一般使用“烬灭作战”等术语。这一最早由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提出的策略,由其继任冈村宁次推向顶峰。

中文名

三光政策

类别

日本侵华政策

时间

日本侵华时期

地区

华北地区

目的

日军推行"三光"政策,是为了达到彻底消灭抗日根据地的军民,摧毁抗日根据地的罪恶目的。

史料记载

抗战相持阶段时期的三光政策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对华北根据地进行了频繁的扫荡。日军对华北解放区的扫荡最早是从晋察冀边区开始的。1938年9月20日,日军纠集5万兵力,分八路围攻北岳区的五台地区。1939年发动春季大扫荡,深入繁峙、涞源等地区。1939年9月发动秋季大扫荡,采用"单刀直入"战术,以独立第8混成旅团,深入北岳区的中心地区。接着又集中2万余兵力,对北岳区发动冬季大扫荡。仅北岳区的崞县,从1938年9月到1939年6月,就有4万群众被残杀。

在晋冀鲁豫边区,日军的扫荡同样十分酷烈。1938年12月,日军以3万兵力进犯冀南区,被我军民粉碎。1939年7至9月,敌纠集数万兵力对太行区实施九路围攻,企图摧毁太行根据地。武乡、榆社县城被烧成灰烬,仅武乡一县就有1500人被杀害。1939年春、冬,日军两次合击冀南,平原地区的城市全被占领。1940年我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后,日军调集1万多兵力,对太行区扫荡,重点直指我第18集团军总部等大关所在地。日军进入这一地区后,大肆烧杀淫掠,制造了累累暴行。

在晋绥边区,日军于1940年发动了春、秋、冬三次大扫荡,野蛮蹂躏该区人民。

在山东区,1939年至1940年,日军千人以上兵力的扫荡达25次,其中万人以上的扫荡两次。1941年冬,日军以5万兵力扫荡山东区中心的临沂、留田,屠杀群众3000多人,烧毁房屋5000余间。

从1938年底到1940年止,日军在华北解放区发动的千人以上大规模扫荡,达109次,使用兵力在50万以上,根据地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

太平洋战争后的三光政策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急于迅速解决中国问题,对华北解放区的扫荡愈演愈烈。他们从华中调了两个师团到华北,加强进攻解放区的兵力。在进攻中,采用了"囚笼政策"、"铁壁合围"、"淘水战术"、"蚕食政策"等新的战术手段,并推行野蛮毒辣的"三光"政策,以彻底破坏抗日根据地军民的生存条件。华北解放区的抗战进入了空前艰难困苦的阶段。

1940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间,日军在扫荡太行、太岳根据地时,曾下达过这样的命令:"这次作战的目的,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八路军及八路军根据地,凡是敌人地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搬运的,亦一律烧毁,锅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1941年7月10日,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改任日本军事参议官,冈村宁次接替其职。他到任后即提出深挖封锁沟,高筑封锁墙,强化堡垒政策以及在大扫荡中,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

在此政策下,中国人民群众的房屋被烧毁,粮食被抢走,所有鸡鸭鱼肉飞禽走兽一概洗劫一空,对人民群众则疯狂地杀戮。仅1943年,日军在八路军北岳区3个月内就烧毁民居10余万间。

1941年8月,日军集中5万余兵力对晋察冀边区的北岳区和平西区进行扫荡,时间达两个月之久。11月,日军又以2万余兵力扫荡晋冀鲁豫边区的太行区。在北岳区,日军在平山东黄泥一带残杀无辜群众500余人;在阜平、龙华奸淫妇女近千人;在涞源东杏花村残杀20余人,还将村长等人的脑浆取出煮所谓的"开脑汤",逼迫群众喝下;在曲阳野北用机枪扫射死100多人。日军在北岳区的这将扫荡,总计残杀4500余人,烧房15万余间,抢走或烧毁粮食5800万斤,抢走牲畜1万余头。

1942年,日军进一步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将冀南、冀东、冀中、晋冀豫地区作为重点扫荡地区,同时对其它抗日根据地进行"蚕食"和"扫荡"。在藁无,日军杀害150余人,其中有一人被用枪托砸破脑袋,浇上三瓢开水,然后砸成肉饼;在白洋淀有50多个妇女被凌辱,其中50岁以上的七人,11岁至15岁的八人。在这次大扫荡中,日军共捕杀冀中群众5万余人,日军还在冀中区先后修筑碉堡1635个,修公路、沟墙4860公里,根据地被分割成2670小块。

日军在河南内黄县枣林村,用机枪屠杀男女老幼1300余人,并把一些尸体分别填入七八口水井,又倒入一米多厚的生石灰,全村人几乎被杀绝。对此,日军第35师团的士兵富田曾于1944年揭露说:当时在机枪的射击下,"老头、老太太、孩子都纷纷倒地。过了15分钟,中队长命令把尸体抛到井里,连那些没有断气的也被抛到井里。中队长又下令把剩下的百余间房子烧尽。"

此外,日军还加紧对晋西北、大青山地区、山东区的扫荡与"蚕食",并在这些地区野蛮屠杀人民。

据统计,从1941年到1942年的两年内,日军对华北解放区出动千人以上的扫荡就达174次,较前两年增加了近一倍。

秋季大扫荡

1943年,日军对华北解放区的进攻有增无减,对根据地人民的屠杀更加凶残。例如,自1943年9月始,日军对晋察冀边区北县区进行了三个月的"秋季大扫荡",制造了"阜平平阳惨案"、"易县寨头惨案"、"平山岗南惨案"、"灵寿大寨惨案"、"井陉黑水坪惨案"、"平山焦庄惨案"等血腥暴行。仅三个月的时间,日军残杀我人民6674人,烧房54779间,抢掠与焚毁粮食2934万斤,抢走耕畜19300余头,毁农具172600余件,使北岳人民受到了严重损失。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经常有13个师团的兵力,对华中抗日根据地反复进行"清乡"、"清剿"、"扫荡"。平均每半个月,各根据地就要遭受一次扫荡,最频繁的时候则一周一次。"清乡"由苏南扩展至苏中、皖中和武汉近郊。特别是对苏中四分区的"清乡"连续不断进行,其残酷性是罕见的。

"全面清乡"失败后,日军又调集兵力,于6月在房东县内开始"强化清乡"。他们推行"保甲制度",发动"自首运动",发放"良民证",强制群众挂门牌,携证件,不从者就烧房杀人。他们还化装搜查,遇到行人就抓捕拷问,对所谓可疑者则加以杀害。

接着日军又进行了第3、第4期"强化清乡"、"高度强化清乡"。[1]

在上达九个月的残酷的清乡中,苏中四分区付出了很大代价,县区乡党政干部牺牲200余人,群众被日军杀害者达1000余人,被抓走者6100余人,财产损失无法统计。

日军为了巩固其南侵的基地,消灭东江、琼崖根据地的军民,对华南敌后根据地实施了频繁的扫荡。东江根据地从创立之始,就遭到日军的围剿和扫荡,而且扫荡的规模一次比一次大。如"远道奔袭"、"拉锯清剿"、"铁壁合围"等,所到之处,皆实行残酷的"三光"政策。

历史评价

日军在我华北地区推行"三光"政策,把无数的城市和农村变成了废墟,无数的财富宝藏被洗劫一空,无数的生灵遭涂炭,连儿童也饱受战争之苦。后来冈村宁次曾在回忆录中说,“三光”是歪曲他的“不烧,不杀,不奸”而来。

参考资料

1.日本律师出书揭露侵华日军的“三光政策”·搜狐新闻

关键词:三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