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崇烟(原湖南湘西自治州州长)
男,土家族,湖南永顺人,在职研究生毕业,1962年8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2月担任湘西自治州州长,权倾一隅,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7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又因陷强奸女大学生丑闻,同年12月27日被依法逮捕。
中文名杜崇烟
中国
民族土家族
湖南永顺
1962年8月日
职业政治 官员
原湖南湘西自治州州长
男
2001 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案
个人简历
1978.09-1981.07 在吉首大学中文系读书;
1981.07-1983.10 任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宣传部干事;
1983.10-1984.10 任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4.10-1986.04 任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委书记,;
1986.04-1988.03 任吉首市河溪镇党委书记;
1988.03-1991.05 任吉首市吉首乡党委书记;
1991.05-1992.06 任州委办综合调研室正科级干部;
1992.06-1994.12 任泸溪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1994.12-1995.06 任龙山县委常委、副县长(94.09-95.01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5.06-1995.12 任龙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1995.12-1997.08 任龙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7.08-2000.10 任龙山县委书记;
2000.10-2001.08 任中共湘西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
2001.08-2003.04 任中共湘西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办主任;
2003.04-2004.02 任中共湘西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
2004.02-2007.12 任中共湘西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200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罢免杜崇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07年12月10日,湘西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杜崇烟辞去州长职务,并报州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强奸女生案
杜崇烟犯罪事实导致杜崇烟落马的直接原因,正是在互联网传播甚广的“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案”。“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的帖子首次出现在某知名论坛网站上,是在2007年4月25日。2007年7月16日,该帖伴着一份扫描举报材料再次出现在该论坛。
该举报材料一共七页,是北大艺术系大三女生石瑶所写,她所举报的州长,正是她的家乡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时任州长杜崇烟。在举报材料中,她表示,2007年1月22日,杜崇烟在北大西南门附近的资源宾馆对她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21岁的石瑶(2007年)是湘西州保靖县人。2004年高考,她以湘西州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当年进入该校的4名湘西考生中,还有一个“定向生”是杜崇烟之子。
杜崇烟到北京出差时,一般会抽空看看儿子,偶尔也会请儿子的同学一起吃饭,因此与石瑶认识。杜还给他的大学同学——保靖县教育局局长打了招呼,将石瑶的母亲由一名普通教师提拔到局机关。
2007年1月22日,正在北京出差的杜崇烟通过石母约石瑶晚上见面,商量如何帮助他那无心学习的儿子。当晚8时许,石瑶如约来到杜所在的北大资源宾馆。据石瑶事后举报,杜突然对她表白:“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接着,杜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把她扔在床上,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杜对石瑶进行安抚,软硬兼施,要求她保密。
事后,杜盘算着把石瑶发展成情人。石瑶的男友陈某(有妇之夫)得知此事,决定与石瑶一起对杜崇烟进行“惩罚”。2007年4月初,陈某在一些网站上发表题为《州长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大学女生》的帖子。杜十分震惊,不断给石瑶打电话,并要求石母做石的工作。石母劝说女儿不要和杜对抗。但石瑶无法控制局面,陈某对杜的攻击一步步升级。
7月7日晚,杜又开始对石瑶嘘寒问暖,并把石瑶的舅舅从保靖县调入吉首市。次日晚,他在电话里对石瑶“深情款款”地唱情歌《马桑树儿挂灯台》。石瑶却将此歌录音。
7月10日,杜赴北京开会。7月14日,石瑶把杜领到一个宾馆。陈某躲藏在靠门处的天花板上,对石杜两人摄像。7月16日,杜离开北京。陈某在北京一些大学论坛上抛出一份手写文件影印件——石瑶在信笺上写下约5000字,叙述了自己被杜强暴的详细过程。7月17日,石瑶一家三口到派出所报案。
7月24日,杜被湖南省纪委宣布“双规”。杜在接受调查时承认与石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实,但坚持说是石瑶在宾馆脱光衣服等他,并非强暴。
另据指控,龙山县和泸溪县2名妇女2007年7月25日被州纪委送往省纪委接受调查,她们被指长期和杜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参考资料1.杜崇烟同志简历·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