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锡文,男,祖籍江苏丹阳,1950年7月生于上海市,1966年夏在上海初中毕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常委理事、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监事,以及《中国农村经济》、《农村经济问题》等杂志的编辑委员会委员等。
中文名陈锡文
中国
汉族
上海市
1950年7月
公务员
中国人民大学
共产主义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三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农村经济改革的中期纲要》
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苏丹阳
男
人物履历
陈锡文1966年夏在上海初中毕业,恰逢“文革”爆发;
1968年9月,由上海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先后在生产连队当农工、文书,后任营部书记、团政治处、师政治部理论教育和新闻干事;
1978年恢复高考后,从黑龙江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就读。在校期间,开始参加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关于农村改革的调查研究活动;
1982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工作,任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副组长;
1985年7月,随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建制划归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先后任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副组长、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1990年7月,原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部分人员并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随机构调整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先后任农村发展研究部副部长、部长、研究员、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此后,陈锡文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兼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还曾在1994年至1998年间被借调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994年6月,被抽调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仍保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2000年11月起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2]
2003年后,陈锡文出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8年3月,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07月01日,举行的第五届品牌农商发展大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陈锡文表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质是科技和制度创新。表明已经不再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8年3月1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主要作品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考察》,1984年,合著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期规划》,1987年
《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回顾与展望》,1993年
《中国经济转轨二十年:中国农村的经济改革》,1999年
《半个世纪的中国农业》,1999年,合著
《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2000年,合著
社会兼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常委理事、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
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术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监事,
《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等杂志的编辑委员会委员等。
所获荣誉
1984年因与人合著《农村经济改革的系统考察》、1986年因与人合著《国民经济新成长阶段与农村发展》、1988年因主持并执笔完成《农村经济改革的中期纲要》,先后三次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和一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软科学)。第四届中国发展百人奖获得者。
人物观点
农村土地改革不能突破三条底线:集体所有、农地农用和不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家庭农场并非雇工的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不能硬赶农民走。
陈锡文解读一号文件:如何让农民增收。
参考资料
1.陈锡文·人民网
2.嘉宾陈锡文简介·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