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型商业银行)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10月,是江苏省4家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靖江长江城市信用社。创业发展30年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始终致力于服务市民、服务小微、服务地方经济,从单一网点起步,已发展成为拥有10家分支机构的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质态持续向好,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各项监管指标和经营指标优于全省同业平均水平。
公司名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angjiang Commercial Bank
江苏省靖江市骥江路359号
2008年10月11日
金融服务
股份制商业银行
成立时间
2008年10月11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在江苏省靖江市正式挂牌开业,这是江苏省首次诞生总行设在县域城市的商业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也成为继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后的江苏省第三家城市商业银行。
发展历程
精彩的“三级跳”
1988年6月,靖江县长江城市信用合作社宣告成立。此后20年,这个特殊历史背景下成立的信用社,传奇性地经历了全国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的洗礼,成为全省200多家城市信用社中唯一幸存者,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顺利完成了规范改制、更名改制、组建商业银行“三级跳”,被誉为“在夹缝里长大的金融小巨人”。
第一跳:2003年,“靖江市长江城市信用社”“保住了命”。1997年以来,全国开始了持续多年的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活动。当时,全国城市信用社5000多家,江苏省有200多家。江苏省的清理整顿原则是:一个不留。但偏安于地方县城的长江城市信用社经营业绩优良,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特赦”。2003年,经过完善公司治理、完善规章制度和增资扩股,靖江市长江城市信用社得以生存下来,成为全省唯一幸存的城市信用社。获得生机的“长江”迅速驶上一个发展快车道,
2007年实现第二跳:按照公司法规范改制,扩充资本金,更名为“江苏长江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第三跳:获准筹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并于2008年10月11日正式挂牌开业。
性质说明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发展中的小型商业银行,是继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之后的江苏省内第三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行位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中部港口城市——江苏省靖江市。多年来,在城市金融这块沃土上勤奋耕耘,资产质量、经营业绩以及主要核心监管指标等均已跨入全国优秀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行列。2010年起,正致力于实施跨区域经营,继泰州分行、扬州分行开业后,在其他经济发达中心城市设立分行的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成立背景
农村已经成为各大金融机构又一竞争热土。江苏长江商业银行2008年10月11日在江苏省靖江市正式挂牌开业,成为该省第一个总行设在县域城市的商业银行。而随着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城商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纷纷进驻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竞争的大幕也随之拉开。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的前身是江苏长江城市信用社,该信用社成立于1988年。2003年6月,江苏长江城市信用社成为江苏保留下来的惟一一家城市信用社,2007年9月更名改制为江苏长江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长江城市信用社在泰州地区首家以直连的方式加入中国现代化大额支付系统,实现了与全国所有金融机构之间的电子汇款。2006年3月,又加入小额支付系统,从此踏上现代化结算的高速通道,结束了小金融机构对外结算渠道不畅的历史。
成立以来,江苏长江商业信用社始终坚持稳健的经营思路,被称为“夹缝里长大的金融小巨人”。据悉,成立20年来,该信用社累计为靖江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00多亿元,支持了一批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截止2008年底,不良贷款比例为1.36%,各类主要监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优秀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
农村金融竞争
此前在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筹备会议上,当地银监分局领导曾表示,该行开业后将有90%的贷款投向地方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居民,为当地搭建一个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在开业仪式上,该行领导表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成立后,将继续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目标不变,支持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变,努力做成一个在有特色、在江苏有影响的现代精品银行。事实上,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推进农村经济改革”和银监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工作”的会议精神的贯彻,农村金融发展已经迎来春天。
前景
2012年为止,在江苏省金融办通过的首批10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有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张;而曾在上世纪末大规模撤并农村营业网点的农业银行,正在全面重返农村市场;9月,汇丰银行在重庆发起成立旗下第二家村镇银行;9月26日,交行发起并控股了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10月7日,花旗两家贷款子公司获批,为外资银行介入农村市场提供了新模式。有农村金融研究人士指出,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将大大加强竞争的力度,由于引入了新型的竞争机制,这有利于恢复整个农村金融的活力。有竞争,才有活力,才能真正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而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必然促进城乡金融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外部组织
受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以及连锁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优点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缺点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银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优点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集团银行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1.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2.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
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又称为联合银行制。它是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独立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独立的,但实质上也是受某一集团或某一人所控制。
参考资料1.本行概况·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