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奖章(荣誉证章)
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予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功人员的荣誉证章。195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国防部长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1935年9月30日至1937年7月6日)有功人员的奖章。不分级,授予1935年10月20日以后参加红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以后参加红二或红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以后参加陕北红军或红二十五军的连级及其以下人员。
中文名八一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
荣誉证章的一种
八一勋章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设立“八一勋章”,于建军90周年之际组织首次评选颁授。这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设立“八一勋章”,饱含着习主席对全军官兵的深切厚爱、对军队英模的高度褒奖,对于激励引导广大官兵忠诚使命、崇尚英雄、争做先锋,汇聚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八一勋章”采用了八一军徽、五角星、利剑、旗帜、光芒和长城、橄榄枝等设计元素。五角星衬托八一军徽,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军从红军走来,并象征军队至高荣誉;五个利剑组合与五角星相呼应,象征我军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具有坚不可摧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旗帜、光芒,象征受勋者在党的旗帜引领下取得辉煌成绩,其事迹和精神也具有旗帜般导向作用,是全军官兵学习的榜样;长城,象征人民军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橄榄枝,象征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以及人民军队为捍卫世界和平做出的突出贡献。[1]
参考资料1.军人至高荣誉“八一勋章”·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