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腐败(政治学术语)
政治腐败,通常简称腐败、贪腐、贪污等,指贪官利用公权力或职务之便,牟取特定族群、团体、或个人的经济、政治、或宗教利益。政治腐败的实质在于从政者为其私利而营运权力,并严重损害公众自尊和社会利益。
中文名政治腐败
misgovernment
贪污、贿赂、利益输送、围事
不良的行政体制
贿选
贿选是一种跟随着选举出现的现象,对于一般对政治没有热情或研究的大众施以小利就能得到支持。在小范围的选举(如乡镇长或村里长),只要买了几百人就是笃定当选。因此,像一部分较少人口的乡镇长或县市议员选举都有严重的贿选情形。在台湾更是特别明显,虽然近年台湾对贿选要加以杜绝并提供检举人检举奖金,但在地方议会黑道把持和桩脚买票技术的改进下很难抓到具体的买票罪证。因此,在台湾虽然查获贿选的数量非常多,不过实际上真正起诉的数量却很少。
黑金政治
黑金政治,简称黑金,是一种政治现象。黑金代表政治人物利用暴力和贿选等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势力,进一步取得官职或民意代表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从政过程中,经常又会以贪污等方式来补回在选举时使用的资金或回馈黑道的支持。
经济方面
非法所得
非法所得(Illegal money),或称不法利益或不义之财,通常指犯罪所得。收受他人的犯罪所得之赠与。黑吃黑,掠夺他人的犯罪所得。在司法上,对于判刑确定的不法所得,大多会没收,或加征罚锾。而收受他人之不法所得,可能会被视为受益人,而视同共犯。
社会文化
虽然社会中极力反对贪污等行为,但是依然有不少人望升官并在官场上用贪污等方法为自己谋利。
程度测定
没有直截了当的统计学方法来测定腐败的程度。透明国际是一个主要的反腐败的非政府组织,每年公布三项指数: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基于专家对不同国家腐败程度的印象);行贿指数(Bribe Payers Index,BPI,工业化国家的公司在外国行贿的意愿度);全球腐败压力表(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通过公众调查访问获得其对各国腐败情况的态度与经历)。世界银行也收集一系列的腐败数据,包括一组行政指数。
2005年透明国际公布对159个国家或地区的清廉指数。其中,20个腐败程度最轻的国家或地区分别是(按清廉顺序):冰岛、芬兰(并列第1)、新西兰(位列第3)、丹麦、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并列第11)、英国(位列第11)、卢森堡、加拿大、香港、德国、美国、法国、比利时、爱尔兰,他们的清廉指数界于9.7至7.4。
16个腐败程度最重的国家是(按腐败顺序):乍得(位列第158)、孟加拉(位列第158)、土库曼斯坦(位列第155)、缅甸(位列第155)、海地(位列第155)、尼日利亚(位列第152)、赤道几内亚(位列第152)、科特迪瓦(位列第152)、安哥拉、塔吉克斯坦(并列第144)、苏丹(位列第144)、索马里(位列第144)、巴拉圭(位列第144)、巴基斯坦(位列第144)、肯尼亚(位列第144)、刚果民主共和国(位列第144),他们的清廉指数界于1.7至2.1。
在东亚,香港的清廉指数为8.3,列第15位;台湾的清廉指数为5.9,列第32位;中国大陆的清廉指数为3.2,列第78位。
反腐动态
2017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一次对反腐败总体形势作出的明确判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雷霆万钧之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得到了国内外的充分肯定。在这短短的4年多中,对反腐败形势的分析,从腐败与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2017年1月的“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体现了反腐败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是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从战略相持向战略反攻推进的一个显著标志。
具体地说,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反腐倡廉方面的情况看,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腐败存量正在减少。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决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尤其是通过巡视的全覆盖,基本上把上上下下都打扫一遍,腐败案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清理,摸清了底数,充实了底气。
我们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力度,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占据了国际反腐败道义的制高点,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被缉拿归案,海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现在,敢于继续搞腐败的人已经是极少数,隐藏腐败问题的人正在逐步被发现,腐败行为正在得到有力荡涤和清除。
二是从作风方面的情况看,各种不正之风得到全面压制,新风正气得到弘扬。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党中央以上率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抓改进作风,一方面抓“关键少数”,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另一方面是抓全面,全党上下都要坚决反对“四风”。
始终看住重要节点,抓公款消费,抓出入会所,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有效清理产生奢靡腐败的社会环境。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使全社会政治生态得到有效净化。
三是从纪律方面的情况看,各种违纪现象大大减少,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比较普遍的遵守。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突破纪律开始的。党中央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拓宽了纪律防线,大力清除容易产生腐败的政治土壤,一批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一批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这对腐败滋生的环境和条件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四是从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看,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显增强,切实保证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党的坚强领导是治理腐败的根本保证。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了问责,确保责任落到了实处。
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作用,对党章党规、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公开曝光,对腐败行为坚决惩治。仅2016年全国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发挥了巨大的震慑效应。
五是从构建制度笼子的情况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初步形成,为廉洁政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制度的笼子逐步成型。在“不敢腐”方面,现在想搞腐败的绝大部分人已经收敛收手,敢于顶风作案的只是极个别人。
在“不能腐”方面,除党章外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制度,包括两个准则和一些重要的条例已经得到制定和修订,国家反腐败法律日益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进行,覆盖整个公权力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再是一句空话。在“不想腐”方面,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益深入人心,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于腐败问题浸润日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现在还有极少数胆大妄为的蛀虫仍在潜行腐败,手法更加隐蔽;懒政怠政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作为问题已经成为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制度的笼子正在构建,但还不够严密,集中高效的反腐败体制仍在建设过程中。总之,取得成效很大,问题依然不少。
从十八大之后这几年的情况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立案进行纪律审查的党员干部,2013年至2016年这4年间,分别为17.2万、22.6万、33万、41.3万,是逐年增长的;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人数分别是5.1万、5.5万、5.4万、4.8万,都在5万左右。
这说明两点:一是这几年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进行党内纪律处理的数量大大增加了,已经达到峰值,2017年可能就会下降;二是属于腐败立案侦查的案件估计正在高峰期,接下来也会开始逐步下降,这个下降的趋势会延续下去。随着反腐败力度保持不变,腐败增量得到遏制,存量也在逐步减少。
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法律和制度建设的强化,以及政治生态的优化,腐败问题有望得到比较好的控制,将其遏制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
参考资料1.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形成与发展趋势·人民网